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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获刑15年,一天牢也没坐!追责来了
巴图孟和,男,蒙古族,1974年10月31日出生,陈巴尔虎旗西乌珠尔苏木萨如拉塔拉嘎查人。
1992年5月12日,巴图孟和因杀害同村村民白某春投案自首,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关押于陈巴尔虎旗看守所。
1993年6月9日,巴图孟和因故意杀人罪被原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1993年9月28日,巴图孟和违法保外就医出所并长期脱管漏管。
2007年7月陈巴尔虎旗(以下简称陈旗)看守所违法开具《刑满释放证明书》,之后巴图孟和违规入党、违规当选嘎查达(村主任)、违法当选苏木、旗人大代表。
2017年4月11日,公安机关经对群众举报核实,将巴图孟和依法收监。经检察机关侦查,巴图孟和在担任嘎查达期间涉嫌贪污29万余元。
2018年6月14日,陈旗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巴图孟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与原判故意杀人罪剩余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据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