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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通过汇算清缴的例行监测,追征网红百万税款

明税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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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9年来,明税累计为1000余家企业及高净值个人提供涉税法律服务,行业涉及高新科技、金融、影视、房地产、教育等多个领域。


案情简介:

日前,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加大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征管力度,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
前不久,在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平台对汇缴欠税数据的例行监测中,该局税政二股在系统内查询到,文化路税务分局有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二股的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与文化路税务分局进行沟通,了解这笔税款的来龙去脉。
接到这一信息后,文化路税务分局税务人员立即着手了解情况。户籍管理员多次与纳税人联系,但纳税人一直不接电话,随后工作人员又联系其任职单位,向企业了解该笔大额申报情况。单位财务人员说该纳税人为一名网络主播,已离职前往北京。
经过税务人员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宣讲,这家企业财务人员表示尽快通知到这名网红,积极配合做好追征工作。
随后,这名纳税人和文化路税务分局取得了联系,当即表态服从税收管理,清缴税款。但是由于本人在北京,受银行限额的规定,税款不能一次性缴纳,需要逐日分批支付。
截至目前,这名纳税人分15笔结清了税款,共补交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明税简析

1、汇算清缴的内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并按规定办理补税或退税。
2、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的差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工资薪金按照7级累进税率(3%-45%)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三级预扣率(20%/30%/40%),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预扣率。但年底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统一按照3%—45%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两者之间会产生一定的差额。
根据上述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间内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查询是否需要办理补税,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同时,还会加收相应的滞纳金。另外,纳税人在签订雇佣合同时,应注意扣缴义务人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只是预扣缴,不是全额扣缴,因此,在约定税后款项时需详细且谨慎,如应明确年底汇算清缴时因合同款项产生的补税金额的承担方,避免因补交的税款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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