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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罚没1.98亿!福检君这一手厉害了…

2017-11-08 晓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深圳寸土寸金,查处违法建筑,是城市管理和规划发展面临的一道难题。就像小编今天要讲的这个案子,有家公司擅自加建、扩建,行政部门也发现了、也查处了,可是,因为诸多原因,处罚决定迟迟落不到实处。作为法治深圳,难道要对违法行为听之任之,让法律法规变成摆设?

这怎么可能?!就在行政机关束手无策之际,福田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通过强力监督,以检察建议倒逼主管部门积极履责,成功对这家公司罚款1.98亿元人民币,让违法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且听小编从头细细道来:

深圳市英龙置业有限公司获准,在福田区新闻路开发建设37层的“英龙商务大厦”。2013年8月16日,该项目通过规划验收后,这家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竟然、居然、公然擅自加建了第38层,并且从第1层到第37层,每层都进行了扩建!

英龙商务大厦地下至37层的总建筑面积为93032.33平方米。在加建、扩建后,经现状测绘,生生多出了9623.98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相当于直接增加了10%的面积。好歹这也是正规公司啊,这么操作也是醉了…

对此违法行径,行政执法部门当然不会坐视不管。在审查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举行听证会等一系列程序后,2015年7月22日,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部门作出并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在三个月内自行拆除擅自加建、扩建部分,并处以1683万余元人民币的罚款!

然而,该公司拖到2015年12月1日才缴纳罚金,但因迟延缴纳导致新产生的罚金部分,却未执行完毕。在规土部门督促下,2016年4月,该公司拆除了第38层除无法拆除的核心筒外的2007.09平方米的面积。但是,根据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违建部分对规划的影响已经无法改正消除;而在对建筑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评估后,发现已加建的结构不宜拆除。

事情就此陷入胶着状态。怎么办?

当当当!福检君出场了!市检察院民行部将这条线索移送给福田区检察院,区检察院依法对该公司违法加建、扩建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检察官冒着酷暑,多次到现场调查、实地走访、调阅资料、核对图纸等,通过大量的证据,确认了违法事实。

经审查认为,英龙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加、扩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深圳市规土局虽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但未能执行到位,国家利益仍持续受到侵害。

“本案属于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国有土地出让及国有资产保护范畴。根据公益诉讼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这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话,检察机关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市检察院民行部部长刘汉俊强调。

壮士按剑,风雷隐隐!

2016年10月27日,福田区检察院向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追缴罚金,并依法拆除英龙商务大厦加、扩建的建筑。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与福检君协商并履行相关职责。2016年12月12日,区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经征求规土、消防、建设等部门以及福检君的意见后,决定撤销原处罚决定,并指定福田区规土监察部门管辖,对无法拆除的违建部分予以没收处理。2017年1月12日,福田区规土监察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无法拆除的7616.89平方米的违法建、构筑物。

因没收实物执行困难,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福田区规土监察部门聘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了英龙大厦违法部分的市场价值,作为违法收入数额。2017年10月12日,该部门撤销原决定并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违法收入197715155元。

近日,福检君收到了规划土地监察部门的情况报告,该没收处罚已执行完毕,而之前的罚款,规土部门也已经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完毕。面对这一令人欣慰的结果,办案检察官宋子建很有感触地说:“办理这个案子,我感到公益诉讼确实很有意义。我们近一年的努力,终于让侵犯公共利益、有违法行为的人得到了惩处,为保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公共利益是人民的利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深检君也将进一步强化公共利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维护好人民的利益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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