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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缴令”引争议:民间慈善力量与疫区的联系不应一刀切

必思 公益慈善论坛 2022-03-21

1月26日,武汉封城的第三天,民政部发文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告中提出:

“慈善组织为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款物,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接收,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服从湖北省、武汉市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外地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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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过往的经验,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重大灾害中,大量物资、志愿者涌进灾区有“添堵”、“添乱”的前车之鉴,作为慈善组织的主管部门,民政部出于维持灾区秩序的考虑,规制民间慈善力量的参与方式,这是应有之义,但指定五家慈善组织统一接收社会各界所捐款物却引发了不少争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知鼓励社会参与是好的,但没有权力要求把社会捐赠款物只交给五家组织接收。

值得关注的是,此举有可能会堵塞疫区医院向社会求助的通道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募缴令”出后,对非民政部指定五家慈善机构的其他组织与个人,必须由医院出具申请书,才能到3M公司等医疗物资生产企业进行采购。

在封城第一天,微信朋友圈里一篇名为《援助湖北!捐款、捐赠渠道汇总》的文章刷屏,文中梳理了40余家湖北医疗机构向社会求助的信息,其中既有武汉市的大医院,亦不乏一些县级医疗机构。这些医院绕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向社会求助,可以推知,其时正常的渠道已经失灵,向外界求援是疫区医院在危急关头一个重要的自救途径。封城之后,涌入医院就诊病人有增无减,医疗机构的压力只会更大。尽管在“国家队”入场之后,当地医院的物资短缺的问题会有所缓解,但医院仍然对社会救助有着大量的、多样化的需求,他们显然需要更多公益机构的援助。

目前,外地慈善组织、五家指定组织与受助医院之间的关系尴尬,大量外地慈善组织(个人)显然希望直接对接受助医院,如今中间多了一个指定组织,会产生很多不确定的问题,比如:指定组织会对捐赠人意愿负责,维护捐赠人的权益吗?如果不能的话,外地慈善组织如何向捐赠人交待?受助医院与指定组织的关系又是什么呢?受助医院可以催快递一样催指定组织发货吗?指定组织在处理物资分配先后次序时能否克服官僚主义的弊病?

过往经验表明,以行政指令切断外地慈善组织与受助人联系的做法,会严重打击捐赠人的积极性。2010年“玉树地震”时,政府也有类似要求。当时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其时,加多宝集团坚持要把钱捐给中国扶贫基金会,而非政府指定的三家慈善机构。几天后政府发文文件,要求所有基金会都把捐款汇缴给青海省人民政府。

如今,历史再一次重演,外地慈善组织会在多大程度上执行民政部这一“募缴令”是一个令人关心的问题。一家大基金会的负责人说,目前正把物资与指定机构对接,“物资我们也运不进去,但款项就不一定走他们的渠道了。”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在民政系统注册的慈善组织须服从调配,与五家指定的慈善组织进行对接,尤其是所募得的医疗物资,须经由指定机构统一调配。但是,个人、企业、自组织并不在规制范围之内,他们仍可以各种方式与疫区医院取得联系。

一位熟悉慈善募捐的人士指出,“统缴”的做法事实上对那几家指定的官办慈善组织也形成巨大的压力,他们没有足够人力、能力、经验以应对大规模、且紧急的物资调配工作,让外地社会力量“借资格行事”或是一种变通的办法,即让外地慈善组织以指定机构的名义在疫区开展工作,但此举也需要指定机构主要领导敢于承担责任。


贾西津认为,公益机构、社会力量分散决策应与政府统一调配相结合,才能既有力度,又照顾到多元性需求,尤其是照顾到弱势群体、被忽视群体的需求。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可以看到政府忽视的地方,帮助弱势中的弱势”。

事实上,除了支援医院,许多医院收治不了的弱势群体也十分需要慈善力量的支援,有关部门此时不应只是统一调配,还应预留空间,引导民间慈善力量灵活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

国难当前,一刀切的做法弊大于利,民间公益机构也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他们与疫区的联系不应被切断,疫区医院、疫区民众也应有自由向社会求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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