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明确,南京将设立市内免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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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市内免税店?
A:
市内免税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按规定设立在市内,向即将出境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
市内免税店应当在口岸出境隔离区内设立免税商品提货点。免税商品提货点不得设立在口岸进境隔离区内。旅客应当在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市内免税店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不允许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或预订后,寄存在口岸并于进境时提货。
Q:
办法中的“旅客”是指哪类人群?
A:
本办法所称旅客,是指持出入境有效证件即将于60日(含)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
Q: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应符合哪些条件?
A:
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持出入境有效证件,并已购买出境机票或国际邮轮船票。其中出入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二)由旅客本人凭购物凭证、出入境有效证件在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免税商品。
(三)在即将离境口岸所属城市的市内免税店购物。
Q:市内免税店销售的商品免征哪些税?
A:
市内免税店的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内商品进入市内免税店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市内免税店销售的上述商品免征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Q: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有限额吗?
A:
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不设购物限额,但应当符合海关关于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的规定。旅客将所购免税商品携带出境后,再次携带进境的,按照进境物品管理,照章征(免)税。
Q: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商品可以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吗?
A:
旅客已经购买的免税商品属于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Q: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哪些商品?
A:
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食品、服装服饰、箱包、鞋帽、母婴用品、首饰和工艺品、电子产品、香化产品、酒等便于携带的消费品。
免税商品的经营范围,严格限于海关核定的种类和品种,核定工作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实施。
鼓励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
通知原文
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9号)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现有市内免税店和可转型为市内免税店
的外汇商品免税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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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鑫 编辑|刘丰
来源|人民网江苏综合 财政部官网 央视新闻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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