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宿规划丨广东十四五规划纲要(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和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民宿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粤府〔202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业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规划原文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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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重大成就和“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人民团结奋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进展,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定步伐。“十四五”时期,世界处于动荡变革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要辩证认识和把握国内外大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取得的重大成就
“十三五”时期,面对中美经贸摩擦、香港“修例风波”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影响,我省深入推动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举措,有效应对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经济总量连续跨越8万亿、9万亿、10万亿元台阶,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1万亿元,如期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连续32年居全国首位,五年年均增长约6.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9.4万元(按照1∶6.9的汇率,折合1.37万美元),五年年均增长4.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29万亿元,五年年均增长6.6%,2016年即成为全国唯一超万亿元的省份。进出口总额跨越7万亿元大关,2020年达7.1万亿元,连续35年居全国首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双双突破4万亿元,五年分别年均增长10.5%和5.8%,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图1 “十三五”时期广东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图2 “十三五”时期广东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
表1 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表
指 标 | 2015年基期数 | “十三五”规划目标值 | “十三五”实际完成数 | 指 标 属 性 | |||
2020年 | 五年年均 增长 [累计] | 2020年 | 五年年均 增长 [累计] | ||||
1.地区生产总值(万亿元) | 7.47 | 11 | 7% | 11.08 | 6.0% | 预期性 | |
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 6.93 | 10 | 6% | 9.4 | 4.2% | 预期性 | |
3.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 11.37 | 17 | 6.1% | 15.4 | 4.1% | 预期性 | |
4.城镇化率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8.7 | 71.7 | [3] | 71.4* | [2.7]* | 预期性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44.1 | 48.1 | [4] | 48.1* | [4]* | ||
5.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50.3 | 55.5 | [5.2] | 56.5 | [6.2] | 预期性 | |
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101.5 | — | 103 | 102.6 | 102.4 | 预期性 | |
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 2.41 | 2.71 | [0.3] | 2.90 | [0.49] | 预期性 | |
8.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2 | 19 | [7] | 28.04 | [16.04] | 预期性 | |
9.科技进步贡献率(%) | 56.8 | 59.8 | [3] | 60 | [3.2] | 预期性 | |
10.技术自给率(%) | 71.2 | 75.2 | [4] | 78 | [6.8] | 预期性 | |
11.互联网普及率 |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 62.4 | 94.3 | [31.9] | 116.5 | [54.1] | 预期性 |
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 81 | 108.6 | [27.6] | 120.1 | [39.1] | ||
1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25.6 | 26.6 | [1] | 31.1 | [5.5] | 预期性 | |
13.常住人口(万人) | 10849 | 11400 | 1% | 11521* | — | 预期性 | |
1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 | — | >7 | — | 5.5 | 预期性 | |
15.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52 | 11.1以上 | [0.6 以上] | 11.14 | [0.62] | 约束性 | |
1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55.5 | — | [550] | 133.7 | [717.25] | 预期性 | |
17.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万人) | — | — | [161.5] | — | [161.5] | 约束性 | |
1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89 | 90 | [1] | 90* | [1]* | 预期性 | |
19.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 8.8 | 1.1 | [15] | 2.0 | [20.2] | 约束性 | |
20.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1 | 77.8 | [0.7] | 78.4 | [1.3] | 预期性 | |
21.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 316.3 | 247.93 | — | — | — | 约束性 | |
2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亩) | — | — | [121] | — | [114.69] | 约束性 | |
23.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 | — | [30] | — | [30以上] | 约束性 | |
24.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 | — | [17] | — | [13.51]* | 约束性 | |
2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20 | 26 | [6] | 29 | [9] | 约束性 | |
2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20.5] | — | [20.5] | 约束性 | |
27.森林发展 | 森林覆盖率(%) | 56.92 | 58.62 | [1.7] | 58.66 | [1.74] | 约束性 |
森林 森林蓄积量 (亿 (亿立方米) | 5.02 | 5.84 | [0.82] | 5.84 | [0.82] | ||
28.空气质量 |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1.5 | 92.5 | [1.0] | 92.7 | [1.2] | 约束性 |
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下降(%) | — | 达到35微克/立方米国家标准 | [9] | 达到22微克/立方米 | [33.3] | ||
29.地表水质量 | 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77.5 | 84.5 | [7] | 87.3 | [9.8] | 约束性 |
劣V类水体比例(%) | 8.5 | 0 | [-8.5] | 0 | [-8.5] | ||
3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 | — | [10.4] | — | [14.6] | 约束性 |
氨氮 | — | — | [11.3] | — | [13.1] | ||
二氧化硫 | — | — | [5.4] | — | [11.7] | ||
氮氧化物 | — | — | [3.0] | — | [6.3] |
注:1. [ ]内为累计数,*为2019年数,[ ]*为2016—2019年累计数。 2. 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为实际增长。 3. 因2020年为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年,目前国家督察组已在我省各市进行人口普查质量抽查工作,2020年人口数据暂无法预计,对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末总人口指标完成数暂缺,待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公布后再确定。 4. 因统计制度改革和国家核定目标值调整,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科技进步贡献率、技术自给率、互联网普及率、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耕地保有量、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森林发展等指标的2015年基期数据作了相应调整,增长目标保持不变,表中数据均为核定后的统计数据。5. 因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相关成果国家正在审核,202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相关工作国家尚未布置开展,2019年、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数据暂缺。6. 因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指标的2015年基期数、2020年目标值及增长目标均进行了调整,2020年完成情况为调整口径后的统计数据。7.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待国家核算确定。8.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以国家最终核定完成情况为准。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将进入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更具有战略性、可塑性,挑战更具有复杂性、全局性。从国际形势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但时与势在我们一边。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大变局加速演进,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世界进入竞争优势重塑、国际经贸规则重建、全球力量格局重构叠加期,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旧的格局行将打破,新的相对稳定均势尚未建立,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时代加速到来,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前所未有的变革,并深刻改变国家间比较优势。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机遇和挑战之大都前所未有,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从社会主要矛盾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从发展方式看,我国推动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结构优化、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正处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关键时期;从战略格局看,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将更多地集聚人口和要素资源。总的来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从省内情况看,我省处于竞争优势重塑期、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期、工业化城镇化深化期、社会转型加速期、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生态环境提升期,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正处于跨越常规性、长期性关口的攻坚阶段,既具备坚实的发展条件,也面临不少新旧矛盾挑战。一方面,我省经济总量大、产业配套齐、消费空间广、市场机制活、开放水平高,转型升级、领先发展的态势更加明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效应”不断增强,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将为我省发展拓展更加广阔空间。另一方面,我省经济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依然存在,处于“两个前沿”所面临的外部风险挑战更为直接,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城乡、区域、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发展不平衡,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农业农村、安全发展等领域还存在短板弱项。综合研判,尽管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发生了明显变化,不确定性显著提升,但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依然坚实,发展韧性好、潜力足、回旋空间大的基本特质没有变,应对重大风险和挑战的能力明显增强。中央积极支持我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双区”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和先行先试政策在我省叠加,为我省应对新挑战、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将有力牵引带动我省加快形成高水平全面开放新格局和高质量发展高地。特别是有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我省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二章总体要求
围绕总定位总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扎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总定位总目标,持之以恒实施“1+1+9”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省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落实顶层设计相结合,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决服从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坚持全省一盘棋,更好发挥各级各方面积极性,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双区”引领
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平台,引领带动全省形成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更高水平参与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为广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支撑。——支撑引领全省有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强化与港澳创新资源协同融合,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联合攻克关键环节核心技术难题,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着力优化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和技术基础,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动力和支撑的经济体系,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支撑引领全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双区”经济实力雄厚、质量效益领先的优势,率先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战略性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提高产业现代化水平,打造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推动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引领全省高效畅通经济循环。以交通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投资为先导,科学统筹“双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生产力、人口、基础设施布局,引领全省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优化政策环境,扫除流通体制机制障碍,畅通经济循环通道,形成全省全域参与“双区”建设、“双区”引领带动全省全域发展的区域协同发展格局。——支撑引领全省打造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高地。充分发挥“双区”的改革开放试验田和窗口作用,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水平高的综合优势,大力推动与港澳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依托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举措;推广复制“双区”经验,引领全省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提供制度保障。——支撑引领全省深度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依托“双区”规则软联通和设施硬联通优势,推动省内供给同国内强大市场需求高效适配,加快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以“双区”循环畅通支撑引领全省更好参与国际循环,推动稳住存量市场同时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深度对接国际经贸体系,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高水平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广东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更高水平,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携手港澳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率先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广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彰显。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文明素养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更加协调,建成文化强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体育强省、健康广东和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率先达峰后稳中有降,能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广东基本建成。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优势全面确立。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率先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着眼广东新发展阶段总定位总目标,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综合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如下主要目标。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全省GDP年均增长5.0%左右,到2025年GDP约为14万亿元。经济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提升,实现供给和需求结构在更高水平上的动态平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现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稳健运行。创新强省建设取得新突破。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创新体系更加完备,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效,集聚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国家和省实验室、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创新平台加快布局,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加大,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现代产业竞争力赢得新优势。制造强省建设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培育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制造业创新集聚地。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壮大,数字对产业发展的赋能作用显著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推动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不断攀升。改革开放再出发迈上新高度。以深化市场化改革为牵引,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经济特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现代产权、要素配置等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高水平开放进一步扩大,自贸试验区制度深化创新,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双向投资质量显著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实现新跨越。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珠三角核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沿海经济带成为全省产业发展主战场,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基础设施通达程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乡村振兴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境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清晰合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碳达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安全屏障质量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典范。文化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更加协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生活日益丰富,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创新,岭南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文化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幸福广东建设取得新成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人民健康素养和水平持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79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显著提高,教育强省建设加快推进,体育事业发展保持全国领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现代化治理能力达到新水平。地方性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机制更为健全,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法治广东建设成效显著,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新提升。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国家安全“南大门”更加牢固。
表2 广东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增长 [累计] | 属性 |
一、经济发展 |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 2.3 | — | 5.0左右 | 预期性 |
2 |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 | — | 4.7左右 | 预期性 |
3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71.4* | 74.8 | — | 预期性 |
二、创新驱动 | |||||
4 |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 — | 10左右 | 预期性 |
5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3.5 | 20 | [6.5] | 预期性 |
6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12.7* | 20 | — | 预期性 |
三、民生福祉 | |||||
7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 | — | 5.0左右 | 预期性 |
8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45 | — | 5.5左右 | 预期性 |
9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1.14 | 11.76 | [0.62] | 约束性 |
10 |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63 | 3.15 | [0.52] | 预期性 |
1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 95 | [5] | 预期性 |
12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位) | 2 | 5.5 | [3.5] | 预期性 |
13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4 | 79 | [0.6] | 预期性 |
四、绿色生态 | |||||
1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按国家核定目标执行 | 约束性 |
1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约束性 | |
16 |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2.5 | — | 约束性 | |
17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 | 约束性 | |
18 | 森林覆盖率(%) | 58.66 | 58.90 | [0.24] | 约束性 |
五、安全保障 | |||||
19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 1200 | 1200 | — | 约束性 |
20 |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准煤) | 8900 | 9500 | 1.3% | 约束性 |
第三章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强省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引领,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锻长板与补短板齐头并进,促进创新链条有机融合和全面贯通,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第一节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支撑
对标全球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着力提升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实验室和科研机构为核心的创新基础能力。增强基础研究能力。充分发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到2025年,争取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比重达到10%,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比重超过10%。持续推进布局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主攻方向,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重点推进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病原微生物与重大传染病、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材料基因工程、合成生物学等基础领域研究。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充分集聚国内外基础研究人才团队和创新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强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合作。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主要牵引,按照“学科集中、区域集聚”和“谋划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原则,合理有序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构建稳定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公开、公平、便利的科技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确保设施仪器“应开放尽开放”,公共数据“应共享尽共享”。支持深圳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构建高水平多层次实验室体系。着力打造以国家实验室为核心、以省实验室为中坚力量,以各级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企业实验室及各类专业实验室为支撑的研究平台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建设省实验室并完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以“核心+基地+网络”方式带动全省实验室体系优化升级。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争取在前沿新材料、生命科学、纳米制造、网络安全等领域新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立足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基础和需求,加快建设一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提升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与国家部委和院所的合作会商协调机制,鼓励国家级科研院所、大型央企、跨国公司等在粤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中央驻粤科研院所发展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争取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加快建设中科院明珠科学园,规划建设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人才向粤港澳大湾区集聚。推动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地方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联合港澳建设一批高端研究机构和创新平台,鼓励境外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在广东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支持重点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或联合研究院,推动跨境科技创新合作。
专栏1 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 |
1. 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集中连片区域为先行启动区、以广州南沙科学城为联动协同发展区,聚焦信息、生命、材料、海洋科学,建设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高水平实验室、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 2. 创新合作区。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创新合作区,聚焦突破制约开放创新与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因地制宜设计改革试验任务,打造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的跨境合作平台。 3.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江门中微子实验站、未来网络试验设施(深圳分中心)、国家基因库二期、新型地球物理综合性科学考察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采船)等,围绕信息、生命、材料、海洋等领域谋划建设散裂中子源二期等一批新设施。 4. 实验室平台。加快建设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以及再生医学与健康、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领域广东省实验室。 5. 产业创新平台。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继续推进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国家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在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生物医药、天然气水合物等重点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 |
第二节 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
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产业技术变革方向,立足广东市场机制和产业基础优势,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化。持续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中央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税收优惠政策。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持续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强化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究,支持企业在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加强研发布局,增强5G、超高清显示等领域产业技术优势。聚焦短板领域,重点推进广东“强芯”等行动,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材料、工业软件、高端装备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切实保障产业链安全。强化国家地方协同,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广东路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综合多学科、多主体、多层级力量,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关联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卡脖子”问题成体系解决。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成长企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积极推动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聚焦未来通信高端器件、新型显示技术、第三代半导体、干细胞、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新材料等优势领域,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统筹推动组建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构建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在全省县域范围内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建设一批与市场和产业紧密结合的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构建顺畅高效的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加强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探索建立深圳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培育一批技术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高水平建设支撑行业研发创新的公共技术平台,推动更多企业和产业发展亟需的技术成果扩散与转化应用。落实并推动实施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以及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和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应用激励政策,推动国产技术和产品在应用中持续迭代升级。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着力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第三节 打造创新人才强省
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需求,面向全球引才聚才,强化人才支撑,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才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环境,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和方式。制定人才强省建设的意见和行动方案。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人才支撑力度,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协同发展和交流合作机制。依托“广东特支计划”等人才工程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等载体平台,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立高层次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推进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等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推动人才驿站建设,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制造业、公共卫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重点领域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更大力度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把握全球人才流动新趋势,加大海外引才力度,优化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制定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引才目录,精准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拓展引才视野和渠道,加大力度引进国际一流创新机构。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有条件地区在人才制度改革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进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和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支持创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际院士谷、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推动优化完善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化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推进实施外国人永久居留便利化制度;积极发挥市场在外国人才和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畅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渠道;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改革。打造“海外专家南粤行”新名片。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破除人才流动障碍。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探索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下放人才评审权,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推进人才优粤卡制度,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快形成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深入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授权力度,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清单。完善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使用和审计制度。扩大创新人才科研活动自主权,拓宽人才创业融资渠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突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优秀人才宣传,营造尊重人才、关爱人才的良好环境。
第四节 完善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优化粤港澳协同创新机制。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高标准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创新合作区,构建“两点”“两廊”[ 两点: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两廊: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创新发展格局。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推动香港、澳门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度参与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设等,推动实施香港、澳门在广东设立的研发机构与内地研发机构同等享受国家和广东省各项支持创新的政策。深化科技领域改革。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拓展多元化科研经费投入渠道。推行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评审“主审制”、项目经费“包干制”等科研组织新模式。推动科研院所普遍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科研事业单位改革。实施“三评”[ 三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联动改革,在项目、基地、人才、机构、奖励等方面破除“四唯”[ 四唯: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加强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专业化、品牌化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实施世界一流科技期刊培育计划,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交流和科学文化传播平台。加强科普宣传和创新文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争取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深圳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体制机制。加强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合作,建设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中心。加强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国际布局,构建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援助对象的海外知识产权获权、维权援助制度。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国际标准。
坚持发展实体经济不动摇,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积极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广东制造向广东智造转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创新高地,培育发展一批战略性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巩固提升战略性支柱产业。继续做强做优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加快5G产业集聚发展,培育自主软件生态,建设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试验区。坚持传统与新能源汽车共同发展,推广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提升纯电动汽车研发水平,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在生物药、化学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十四五”期间,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与全省经济增速基本同步。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布局建设高端特色模拟工艺生产线和SOI(硅晶绝缘体技术)工艺研发线,积极发展第三代半导体、高端SOC(系统级)等芯片产品。加快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高端数控机床、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机器人、精密仪器等产业。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突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打造多渠道、多元化氢能供给体系。“十四五”期间,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围绕未来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突破,积极促进产业、技术交叉融合发展,在区块链、量子通信、人工智能、信息光子、太赫兹、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努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统筹谋划重点产业及产业集群布局。立足各区域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调整优化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布局,增强产业发展整体性和协调性,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与城市功能定位协同匹配,构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将珠三角核心区打造成为世界领先的先进制造业发展基地,大力推动高精尖制造业发展,支持东莞市建设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支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做大做强绿色石化、新能源、轻工纺织等战略性产业,积极发展产业链条长、产业带动性强的先进制造业,建设成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转型升级,推动工业集中进园,重点发展环境友好型生态产业。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依托传统优势龙头企业,推动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家电家具、五金建材等产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加强产业集群建设,提高科技水平,改造提升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推动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区域性智能制造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分类组织实施机器人应用专项计划,建设智能制造基地,打造全国智能制造发展示范引领区。围绕注塑、模具、家具、五金、小家电等传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重点实施以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支持传统产业品牌培育和运营机构发展,积极提升产品附加值,打造高端民族品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群。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做优做强,着力培育若干链主企业和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等方式进入产业集群链主企业生产体系,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企业群。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健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制度,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企业。加快培育适应新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百年老店”。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第二节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着力抓好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工作,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强化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品牌建设,推动重点产业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瞄准重点产业链加快建设产业共性技术平台,提升基础零部件、基础原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质量标准和检测等基础能力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主动对接、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产业基础提升相关重点项目。加大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等领域科研攻关力度,掌握产业基础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基础数据。编制制造业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组织开展分阶段分领域技术攻关。保障重点产业链稳定安全。建立重点产业链的核心企业库,围绕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强化招商引资。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生物医药领域,梳理产业链上下游关键核心技术的短板、薄弱环节、有望突破的细分领域,形成补短板路线图和锻长板清单。以重点整机产品研制为切入点,支持省内重点企业与国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合技术攻关和生产制造,着力打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集成服务等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全球布局,深度参与构建涵盖生产体系、研发基地、营销网络和跨国供应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战略性产业专利标准领航工程,加快基础性、通用性和关键性技术标准布局,加强先导性标准孵化,研制一批技术自主、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将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供应链管理体系。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推进重点产品(行业)与国内外标杆产品“双对比、双提升”。推动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战略,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探索“产品+产业+集群+产地”的区域品牌创建机制。加强对具有较长历史的品牌企业保护和扶持。围绕重点产业,推进高水平专利创造和布局,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公平竞争的质量环境。推动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平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等开展工业设计、系统集成、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和项目。加快对制造环节的数字赋能,拓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共享生产平台等模式,推行制造业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服务企业,发挥大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要素优势,以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保护和利用工业遗产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园区等开发工业旅游产品。优化国防科技工业结构,壮大国防科技工业规模。
第三节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业新体系。全面提升服务业供给质量。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研发、设计、咨询、会计、税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壮大总部经济。培育高端涉外法律、会计、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人才,打造一批国际化、规范化、品牌化的律师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企业。积极对接国际高端会展资源,提升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加博会等重要展会的办展水平,推动广州、深圳等建设重点会展城市,支持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会展平台。培育国际知名展览品牌和配套服务企业,携手澳门打造高品质消费展会。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质量改造提升行动,支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生产性服务业,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着力优化生活性服务业供给,积极发展健康体育、养老育幼、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家政、物业等,满足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加强与港澳服务业合作。依托港澳现代服务业优势,以航运物流、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会议展览及会计、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为重点,构建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跨境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加强粤港澳物流标准衔接,携手建设国际物流枢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企业使用香港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支持引进港澳成熟生活性服务业,加强健康服务、家庭服务、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合作。建立完善港澳及境外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推动港澳导游、医师、律师、仲裁员、建筑人才等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以需求为导向,着力丰富应用场景,打造5G、人工智能、4K/8K(超高清视频)生态圈。创新发展并应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物联网、区块链、新一代通信技术等新技术,推动现代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在服务业中的广泛应用,重点支持创意经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发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旅游服务、文化创意、智慧教育等试点示范,加快形成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完善服务业发展机制。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鼓励推广服务质量保险,分级建立质量管理认证和评价制度,健全质量责任追溯、传导和监督机制。鼓励服务业龙头企业参与服务业标准制定,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和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第五章推进数字化发展 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深入实施数字中国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数字广东,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着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建设全球领先的数字化发展高地。
第一节 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能力
以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聚焦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培育创新发展生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加快数字经济基础产业发展,强化芯片设计优势,提升集成电路生产制造能力,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全国集成电路新发展极;推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以及CAD、EDA等工业软件发展,支持广州建设国家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支撑;围绕互联网和网络空间、大数据和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以及车联网等重点领域,提升数字经济发展安全保障水平。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关键产业,完善以5G为核心的信息通信产业链条,打造世界级5G产业创新高地和融合应用示范区;推进广州、深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将广州、深圳双城打造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集聚发展新高地。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新一代数字技术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赋能制造业、建筑业、农业、服务业,大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积极发展智能制造,强化智能化基础制造与成套装备、智能制造服务等高端供给,打造智能工厂和灯塔工厂[ 灯塔工厂:由世界经济论坛(WEF)联合麦肯锡咨询公司评选的“数字化制造”和“全球化4.0”的示范者,指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尖端技术应用整合和数字制造方面卓有成效,最有科技含量和创新性的工厂。],到2025年,全省灯塔工厂数量超过5家。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加快建造方式转型。开展农业生产智慧化提升工程和农业农村大数据工程,推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促进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发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强金融、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社区服务等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引导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生态。推进数字经济地方立法,促进数字经济新业态规范发展。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建设通用软硬件适配测试中心,培育壮大鲲鹏、昇腾等自主可控产业生态。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实施数字化转型促进行动,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发展数字化转型支撑平台和行业“数据大脑”。鼓励产业互联网平台化发展,支持传统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企业建设产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节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运作模式的重塑作用,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突出发展智慧医疗,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行动,加快人工智能诊疗设备等智慧医疗设施的推广和应用,建设国家生物信息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节点,提升公共卫生管理和医疗机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省建成超过200家互联网医院。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构建“互联网+教育”大资源服务体系,建设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探索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VR/AR等信息技术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支持多终端在线教育,支持建设一批互联网环境下教育改革试验区。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推动5G、超高清、VR等新技术在公共文化设施的普及应用,建设在线院线、数字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应用示范项目。加强数字技能普及培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积极营造数字文化氛围。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城市公共设施与5G网络、物联网、传感技术融合建设,系统化部署城市数据采集智慧感知节点网络。推进智能交通灯、智能潮汐车道、智能停车引导、智慧立体停车等智慧治堵措施广泛应用。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支持省内城市按需、有序、集约建设“城市大脑”“城市智能综合体”,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有条件的城市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实现实体城市向数字空间的全息投影,增强城市治理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捷处置能力,打造全国领先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建设,推进全省行政村5G网络建设和4G网络优化,提升农村光纤入户比例,建设宽带乡村。开展乡村“4K超高清视频+5G”应用试点示范,推进农村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与5G网络融合网建设。加快农村管理服务、基层治理数字进程,建设农村社会事业数字化、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村庄规划数字化等工程,构建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提升农民生活数字化服务水平。
第三节 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全面增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能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标杆。
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以整体政府视角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增强数字化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和政务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强化事项标准化,大力推进“一件事”主题服务[ “一件事”主题服务:通过多服务、多部门、多地区的系统、数据、人员相互协同,以申请人视角提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四免”[ 四免: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原则上免提交,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优化及“跨域通办”[ 跨域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突破户籍地、学校所在地、企业注册地、不动产登记地等地域限制,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跨区域办理。]。进一步增强“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型应用广度和深度,强化服务全流程监督管理,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的深度融合,为企业群众提供一体化、泛在式服务。到2025年,高频服务事项实现100%“指尖办”,基层高频服务事项实现100%“四免”“零跑动”。
构建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构建架构一体、标准统一、数据互通的“粤治慧”平台,构建政府数字化治理新模式。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探索构建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数字经济多元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数字经济行业监管体制,建立基于社会信用信息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优化平台经济发展政策环境,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数据库,提高“以网管网”能力。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数字经济的统计监测和评估。
打造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实现“粤政易”平台全覆盖,不断拓展应用深度,推行政府内部运行和管理数字化、移动化、整体化。加强政务流程优化再造,实行政务内部办事清单化管理,全省推行在线数据报送,扎实推进基层减负。依托数字政府统一平台支撑能力,强化与政府内、外部业务协同,支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开展数字化建设。
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强化现有政务云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构建国产政务云、边缘计算平台等新一代算力基础设施。完善全省“一张网”架构,探索推进无线政务网、政务物联网建设。不断优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模式,完善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的各类标准规范和法规制度。强化全周期安全防护,构建“安全可信、合规可控”的立体纵深防御体系。
第四节 优化数据要素配置体系
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构建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数据市场交易规则,提升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水平,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打造数据要素流通顺畅的市场环境。培育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地方性数据条例,建立健全数据生成采集、整合汇聚、确权定价、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基础性规则和标准规范。构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开展数据应用试点示范。积极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争取国家支持建设省数据交易平台和设立数字资产交易所。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交易平台,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探索跨区域和跨境数据合作。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建立数据交易市场监管制度,开展监管执法,打击数据垄断、数据欺诈和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开展全省公共数据普查,持续开展全省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增强数字政府建设核心资源供给能力。加快建设省级政务大数据中心,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丰富金融、卫生健康、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等主题数据库,引导社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定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推出新一轮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及分级分类开放模式,有序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到2025年,向社会开放不少于300个数据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政府及部门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分阶段、分领域推进数据要素标准化试点。建立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加强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多元异构数据的融合和汇聚。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机制,加强对公共数据和个人数据的保护。运用可信身份认证、数据签名、接口鉴权等数据保护措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动数据安全产品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第六章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 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强化支撑功能、联通功能、撬动功能,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打造规则衔接示范地、高端要素集聚地、科技产业创新策源地、内外循环链接地、安全发展支撑地。
第一节 积极拓展投资空间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持续优化投资结构,不断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发挥投资对扩大需求、形成供给的关键作用。精准扩大有效投资。聚焦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补短板,加快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建设。围绕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启动建设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优化拓展连接内地省份的综合交通通道。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推动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珠江三角洲、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等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实施江河海堤等防洪提升工程。加强市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乡防洪排涝、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短板,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实施新一轮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围绕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谋划储备实施一批支撑重大战略、引领转型升级的重大产业项目,提升供给对需求的适配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范围,强化政府投资补短板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出台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加强政府投资统筹管理,编制实施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推动财政预算与投资计划有效衔接,形成政府投资合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深化企业投资体制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共享数据、并联审批、一网通办。统一省市县审批事项三级清单,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协同高效。完善“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素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融资。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细化配套政策措施,破解人才引进、政策配套等体制机制障碍,解决民间投资用地、用能、报建审批等实际困难。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加大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依托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发布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畅通民间资本投资项目渠道,促进民间投资实现持续平稳增长。积极支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盘活存量资产投资增量,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的渠道。
第二节 大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第三节 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充分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强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深化省际交流合作,加强广货优质品牌建设,积极拓展国内销售渠道,在国内统一大市场中拓展广东经济纵深。强化与国家重点区域战略对接。围绕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双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海南自由贸易港、黄河流域、成渝地区等战略对接、协同联动,推动与雄安新区深度交流合作。发挥广东制造优势,增强与兄弟省区在科技、产业、人才、教育、环保等领域合作,支持企业优先布局国内,有序开展产业共建。推动“广东制造”深耕国内市场,提升“广货”国内市场占有率。创造公平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引导更多国内先进企业、创新机构、资金资本、高层次人才来粤发展。深化省际交流合作。积极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经济支撑带,促进泛珠三角区域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加快泛珠三角区域内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能源、水利、信息等建设,探索跨省联运新模式,对接中欧班列枢纽站点,推动形成内外高效联通的基础设施网络,发挥支点支撑作用。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滇川高铁经济带等建设,积极支持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式发展。全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内生态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休闲旅游等领域合作。进一步完善援藏援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智力支援、产业支援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文化教育支援,深化援受两地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深化与黑龙江对口合作,扎实推进产业合作、合作园区建设和人才交流,携手黑龙江深化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积极拓展国内销售渠道。加强广货优质品牌建设,举办广东品牌日活动,深入实施“粤贸全国”计划,支持内外贸企业利用国内重大经贸活动和专业展会平台拓展内销渠道。鼓励内外贸企业利用5G技术、“互联网+”,依托专业化平台拓展销售模式,提升广货品牌价值。支持各类工厂、专业市场、档口店上线平台直播,参加电商平台招商会。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引导外贸企业结合国内需求积极转型、搭建内销渠道,对于出口转内销的生产线改造等技术改造给予专项支持。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标准转化与内销产品认证体系对接,将“同线同标同质”使用范围扩大到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健全售后服务体系,探索“互联网+智能售后”模式。
第四节 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完善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高效畅通的体制机制
第七章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提升发展支撑能力
聚焦结构优化、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发挥新型基础设施牵引作用,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强化资源共享、空间共用、互联互通、协同高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构筑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第二节 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三节 构建高质量绿色低碳能源保障体系
第四节 建立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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