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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宿政策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从四个方面指引民宿发展建设如何助力缔造广东美丽乡村!

省住建厅等 广东民宿发展研究院
2024-08-31


《指引》关于民宿要点摘录


1、整合行业协会市场化运作民宿项目
对于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经营性项目:包括农业产业基地、家庭农场、民宿、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等经营性项目,则以“村合作社+村集体公司+村乡贤”为主体,积极整合社会资本以及农业、旅游等行业协会力量,采取市场化运作实施。
(来源:2.2项目推进一体化,(2)采取适宜模式,分批推进)
2、加强农房风貌改造鼓励奖励农户开办民宿
鼓励对农户按照标准图集建房和进行外立面改造的给予适宜配套奖励,对农户结合村庄发展需求开办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的给予适宜专项奖励,开展适应各地气候、环境与文化特征的新材料新技术研发应用。
(来源:3.2发展共建(1)共同开展“五美“建设 1)推进“美丽家园·共同缔造”行动)
3、政府要主动对接目标企业发展民宿美丽经济
对于具备特色资源和显著发展条件的村庄,可由专业团队进一步梳理乡村资源,构建乡村资源数据库,助力乡村资源与企业资本的精准对接。
各村主动对接目标企业,为企业进驻提供便利,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等美丽经济,激发村民回乡创业就业。
(来源:3.5成果共享(3)村庄发展)
4、通过缔造实培训践基地培育乡村民宿配套项目
鼓励具备场地条件以及鲜活案例的县(市、区)、镇通过盘活部分村庄闲置物业、闲置用地,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培训实践基地,通过校-企-地的合作模式,延伸培育一批现场教学点,培育一批特色农业基地、研学旅游基地以及乡村民宿等服务配套项目,为培训实训提供优质的教学场景。
(来源:4.1县(市、区)、镇:从决策者转变为支持者、引导者、激励者(3)开展培训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活动1)组织建设培训实践基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的通知

粤建村〔2021〕17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指导意见》(建村〔2019〕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等文件精神,我厅组织研究和编制本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以指导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活动。


  附件:1.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文本

     2.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图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9日


指引通知



指引全文

 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目 次

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1.2适用范围1.3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意义1.4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工作组织框架

2.1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2.2项目推进一体化2.3资金使用一体化2.4行动流程一体化2.5鼓励村民多种形式参与

第三章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实施操作方法

3.1决策共谋3.2发展共建3.3建设共管3.4效果共评3.5成果共享

第四章 县(市、区)、镇、村、专业团队做法要点

4.1县(市、区)、镇:从决策者转变为支持者、引导者、激励者4.2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4.3专业团队:由主角转变为参谋亲戚、新乡民

附件

附图1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工作组织框架附图2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实施操作方法附图3:县(市、区)、镇、村专业团队做法要点


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


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大部署,加大推进我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村镇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开展课题研究,编制《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本指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指导意见》(建村〔2019〕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等文件精神,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为切入,通过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广东模式”,研究并阐述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核心内涵、组织框架、操作方法和多方联动的做法要点。以求指导提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水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有效引导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
1.2适用范围本指引主要适用于广东省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统筹组织单元(各地级市、县(市、区)、镇)以及操作实施单元(连片推进村、行政村以及自然村),可供各地党委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村两委、村民小组以及相关村民自治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参考,也可作为专业团队、企业、高校等多主体参与相关工作的做法指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和制定有关细则。
1.3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意义(1)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核心内涵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的有效方法。其核心内涵包括:“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2)广东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时代意义在乡村振兴和粤港澳大湾区两大国家战略双轮驱动的新时代背景下,在政府积极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实施过程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是广东实现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实践表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是强化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水平、促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支撑。基于广东在技术、人才、资金、制度供给以及城乡要素互动等方面的区域发展优势,要在广东汇聚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多方合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就需要在培育村民与乡贤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其内生动力的同时,强化政府的统筹引导作用,从区域层面探索一套贴近乡村实际的政策与标准体系,强化专业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培育一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多专业跟进实施的专业队伍,围绕“五共”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项目组织、资金使用、行动流程等多领域开展制度设计与协同行动,形成政府、村、企业以及专业团队多方联动的美丽乡村共同缔造。
1.4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基本原则(1)核心在党建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在乡村基层实现有效覆盖。在整县(市、区)统筹的基础上,注重放大镇一级党委对行政村党委(党总支部)的引导作用,加强行政村党委(党总支部)对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的全面领导作用。(2)基础是自然村自然村是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基本单元,以自然村为基础能够更好地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同时,通过自然村能够将现代乡村治理体系覆盖到各家各户,提高乡村社区的自我管理能力、自我造血能力。 (3)主体是村民 只有生活在本地的村民以及热心乡贤,才最能体会村庄生活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尊重村民意愿,通过发动村民与乡贤自主管理,凝聚村民共识,改善村庄环境,提升治理水平,提高生活品质,塑造更优的发展场景,才能满足新时代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不断需求。  (4)多方联动是关键搭建多方联动的乡村发展平台,促进政府、村民与乡贤、企业和专业团队有效配合、各司其职,由政府为主导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凝聚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的强大合力。 (5)共同发展是目标依托多方联动,对资源禀赋相近、环境设施联系紧密的多个村庄、自然村进行连片整合,协同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促进多村资源联合、功能联动、协同建设,实现有组织的共同发展。(6)政策制度是保障适应新时代乡村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各地级市、县(市、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项目组织、资金使用、行动流程等政策制度的创新与实践。根据相关政策制度,各镇、村细化制定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各类建设管理规则以及新型村规民约。(7)专业技术是支撑充分发挥专业团队、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研-学-产-用”专业技术力量,制定符合乡村实际的做法导则和技术标准,鼓励围绕新建农房、存量农房微改造等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开展适宜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研发与应用,以专业技术提高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效能和效果。
第二章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工作组织框架
2.1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结合全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的分类分级帮扶方式,促进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和精准帮扶融合推进,实现全省全域全覆盖。(1)重点帮扶型针对全省600个重点帮扶镇,其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宜通过政府与帮扶队伍驱动、村实施为主的形式启动开展。注重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切入点,充分凝聚村民共同精神,提升乡村环境品质、治理水平和乡风文明,挖掘自身资源价值,树立文化自信、生态自信,为其乡村发展做好准备。(2)巩固提升型针对全省301个巩固提升镇,其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宜通过政府、村、帮扶队伍共同谋划推动为主的形式持续开展。注重提升乡村建设发展成效,深入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实现政府的管理、村的治理、帮扶队伍以及企业、专业团队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投入并举。同时,强化政府牵头组织作用、从区域层面探索一套促进连片村庄共同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与治理模式。(3)先行示范型针对全省226个先行示范镇,其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宜通过村自主维护经营、政府与帮扶队伍发挥辅助支撑作用的形式示范开展。鼓励有条件的村主动寻求专业支持和市场力量支持,全面提升自我管理与自我造血能力。结合先进发展模式与乡村业态的注入,建设具有创新示范价值的岭南新乡村,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振兴品牌特色。
2.2项目推进一体化(1)统筹区域项目,分类整合统筹全县(市、区)域、全镇域范围内的非经营性、准经营性以及经营性三种类型项目,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技术难度和资金投入等因素,制定一盘棋统筹规划,将多类型的建设子项目进行科学整合,一体化推进项目实施。(2)采取适宜模式,分批推进对于技术难度较低的非经营性项目:包括“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小生态板块、村巷道整治以及部分新建农房、存量农房微改造等。鼓励由县(市、区)职能部门挂点指导并委托设计单位制定设计导则与图集、镇统筹实施管理、村自主完成。采用农村建筑工匠带头人承接自建、村民投工投劳或整村与施工队签订协议的形式组织项目实施。对于投资规模较大的非经营性项目以及技术方案相对复杂的准经营性项目:包括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修造、桥梁建设、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供水改造以及特色精品村或美丽乡村精品线(示范片)的重点节点等。鼓励采取项目化、专业化与村民自主参与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各地市、县(市、区)建立适宜的立项、招投标、建设审批以及预(结)算模式,系统推进项目实施。对于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经营性项目:包括农业产业基地、家庭农场、民宿、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等经营性项目,则以“村合作社+村集体公司+村乡贤”为主体,积极整合社会资本以及农业、旅游等行业协会力量,采取市场化运作实施。
2.3资金使用一体化(1)科学统筹资金,依规管理以县(市、区)为统筹单位,整合各级、各类涉农建设资金,将村民自筹、乡贤资助以及社会捐赠等资金纳入一体化统筹管理。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配套奖补以及专项奖补机制。出台相应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资金使用提供制度保障。(2)合理分配资金,集约使用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根据各村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项目内容,参照特色精品村、美丽宜居村、干净整洁村三个层次创建标准,充分结合各地开展乡村风貌示范创建工程的建设内容,统筹进行资金分配。在满足所有村庄优先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的底线基础上,对资源条件较好、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效果较好的单个村庄或连片村庄适度加大资金分配比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4行动流程一体化(1)明确“县(市、区)-镇-村”权责,组团作战建立“县(市、区)统筹、镇协调、村实施”三级联动的乡村建设管理队伍。形成县(市、区)为统筹主体、镇为责任主体、行政村为承办主体、自然村为实施主体、县(市、区)直单位挂点推进、驻县(市、区)专业团队和企业协助推进的多主体组团作战机制。注重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让其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各环节享有充分的参与、决策及监督的权力。 (2)实现多专业全过程支持,协同行动重视专业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以规划团队为纽带,构建跨学科多领域专业联合团队,同步进场,协同工作。鼓励各地推行志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专业团队合作模式,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并签订中长期服务合作协议。2.5鼓励村民多种形式参与鼓励村民与乡贤以多种形式自主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通过专业团队全过程指导,组织村民以筹劳、筹资、筹料等方式全面参与到村庄建设与发展项目中,有效将村民意愿转化为共同缔造成果。
第三章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实施操作方法
3.1决策共谋 (1)调动多方力量,协同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充分发挥自上而下的政府管理优势和自下而上的社区治理优势,调动政府、村民与乡贤、企业以及专业团队等多主体力量,多渠道了解村民需求,共同谋划乡村振兴与发展路径,共同制定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方案。调动政府力量。美丽乡村共同缔造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事务为起点,其持续开展的行动涉及乡村振兴与发展的全局工作,需充分发挥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协同组织优势,在县(市、区)级或镇级层面跨部门组建“共同缔造工作专班”。建立“县(市、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发动共同缔造参与各方积极入乡,了解村民需求,统筹各方高效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调动村民与乡贤力量。由村两委、村民小组组建“共同缔造党小组”。充分发挥乡贤引领作用,引导村民充分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实施等相关活动。共同缔造党小组充分征集村民需求,为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打好群众基础,为各地政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提供基础资料。调动企业力量。以项目帮扶、项目建设、投资运营等方式组织各类企业参与到美丽乡村共同缔造中,以企业帮扶乡村,带动村民致富,促进乡村发展,实现共同进步。调动专业团队力量。充分发挥规划设计院、高校、非盈利机构等专业团队优势,以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等多种角色扮演好乡村发展智囊团角色,从多专业角度对村民需求进行解读,并结合各村实际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有效引导村民需求实现科学落地。(2)汇聚多方需求,制定引领实施的建设发展行动计划1)以需求与资源为导向,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由村协同专业团队通过入户走访、实地踏勘、问卷调查、乡贤座谈、驻村体验和工作坊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村民意见等,对村民需求进行了解、引导和落实。注重开展乡村资源普查与评估建库,对交通区位、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用地情况、农业资源、产业基础、政策条件等内容进行盘整和活化利用。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产业项目布局、规模以及土地利用方式。将符合建设发展需求以及本地实际情况的项目列表化,形成“一图一表”项目库成果,实现时间、空间、资金的科学统筹。“一图”为项目库各项目内容的具体红线或活动开展范围的规划布局图。“一表”为各自然村的项目库列表,具体列项需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区位、用地面积、建设时序、估算价格等内容。参照村庄规划与“一图一表”,系统开展方案设计。设计成果应总体符合当地乡村风貌导控要求,注重当地自然生态要素、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与善用,避免大拆大建,注重乡土建筑材料的合理选用以及三清三拆后的老旧物件活化利用,有效指导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等具体工程项目实施。2)以多方协同为基础,推动建设发展实施行动“线下+线上”推动,凝聚民心。政府和村积极协调村民、专业团队、社会力量等多方主体,定期召开现场会议,共同商讨村庄建设发展事项,构建村庄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沟通群,通过图片、短视频等村民看得懂、听得清、记得牢的方式,向村民传达沟通事项和活动信息。专业团队针对美丽乡村共同缔造过程中收集到的村民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美丽乡村工作坊,宣传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理念、成功案例和主要做法,解答村民疑惑,增进与村民的交流沟通,激发村民参与热情。“考察+培训”结合,启发民智。政府和村定期组织党员、乡贤和热心村民到村民参与程度高、建设成效好的村庄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开阔村民眼界。政府和专业团队可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学者、民间能人等入乡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培训活动,通过培训赋能提升村民意识,并将乡贤、热心村民培训成为具备一定专业能力的乡村规划师、乡村建筑工匠带头人,广泛带动村民投入美丽乡村共同缔造。(3)以实施项目为平台,整合多渠道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结合各类建设实施项目内容及其特征,扩大美丽乡村共同缔造资金来源渠道,整合各类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具体包括:集约用好政府财政资金。政府财政资金作为引水钱,应优先投放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风貌修复提升等项目,通过塑造更优的环境品质,带动投资,激发乡村自造血能力,减少政府资金大包大揽现象。发动村民、乡贤自筹资金。可根据各村实际需求从项目库内选取适宜项目进行自主筹资建设,村民拥有更多的自主决策权益。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金。通过项目帮扶、投资建设等方式共建美丽乡村。
3.2发展共建(1)共同开展“五美“建设根据建设发展行动计划与规划设计方案,动员多方力量,统筹各类资金,开展共同缔造“五美”建设,逐步改善村落环境、农业景观与自然景观,提升乡村对企业、资本、游客以及返乡居民的吸引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1)推进“美丽家园·共同缔造”行动重点解决农村生活集聚区环境脏乱差、村容村貌品质不佳等问题,提升现代村庄生活品质。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高标准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清洁行动,鼓励以县(市、区)或镇为单位,制定清拆手册,科学指导各村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重视对传统建筑和传统空间要素的保护,注重在清拆过程中对石条、柱础、瓦片、瓦罐、门窗、梁柱、雀替、屏风、农耕器具等有价值的老旧物件收集,以自然村为单位,做好清拆下来的建筑物料保存,合理运用在乡村建设中。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办法,整治垃圾乱扔乱放行为,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以好懂好用的村庄规划与村庄设计引导本地村民、返乡入乡人员合法合规建房。严格推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等制度。制定符合乡村实际的农房设计和建设标准图集、技术导则与负面清单,加强对农房设计和建设的技术指导。鼓励对农户按照标准图集建房和进行外立面改造的给予适宜配套奖励,对农户结合村庄发展需求开办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的给予适宜专项奖励,开展适应各地气候、环境与文化特征的新材料新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四小园”小生态版块品质。统筹利用“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的空闲土地、村头巷尾与房前屋后的闲置场所,根据生活型、生产型、体验型、展示型、保育型等空间场所类型,结合原住民、新乡民、游客、各类人群以及动物等活动主体特征,开展“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小生态版块整治提升行动。提升村庄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提升村庄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推动村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完善幼儿园、停车场、文化室、卫生站、公共厕所建设等,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村庄文化内涵。保护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巷道、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善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古村落、古建筑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深入挖掘村庄历史文化,培育新时代岭南文化,推介宣传乡村“故事”,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村史馆、议事堂等,全面提升村庄文化内涵,实现有故事可讲,有故事可传。2)推进“美丽田园·共同缔造”行动着重解决乡村农业生产区域土地荒芜、低效发展、环境品质不佳等问题,培育农业景观风貌特色。发展美丽经济。根据特色农产品以及土地资源特征,合理提高土地生产利用率,优化调整产业布局,鼓励加强土地流转、统筹,集约利用,实施美丽田园改造提升,开展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精细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研学教育等适宜产业。塑造农业景观。结合可持续的农业产业链构建以及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的需求,营建风貌和谐的农业设施、农业建筑,加强田基、塘基清理,开展基塘绿化美化行动,整治提升一批桑基鱼塘、果基鱼塘、菜基鱼塘以及花基鱼塘,传承岭南农耕文化,塑造兼具功能和美学价值的农业文化景观。3)推进“美丽河湖·共同缔造”行动着重解决乡村水系污染、水道不畅、岸线不美等问题,打造岭南水乡美丽场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户厕、公厕建设改造,确保按要求全面达标。根据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乡村的产业发展类型、生产生活方式和地形地貌特征,科学选取适应现代化农业、农产品加工、高附加值深加工等不同产业类型与发展阶段的污废水协同处理技术。通过建设分散式处理终端设施、纳入城镇管网排放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农村污水全面收集、高效处理,逐步实现分质分级循环利用。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开展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农村基塘污水治理,严格水产品尾水排放管理,减少河道水系和土地污染源。 提升岸线绿化美化水平。有建设条件和建设需求的村落,可将河道生态治理、风貌提升有机融入“万里碧道”建设系统,开展乡村河道及两岸风貌整治和景观打造。4)推进“美丽园区·共同缔造”行动鼓励资源禀赋较好、基层干部和群众内生动力较强的地区,系统挖掘乡村特色资源,盘活田园、闲置旧村、闲置厂房、闲置农房等,形成特色明显、附加值较高的主导产业,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高标准创建一批乡村景区、特色小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湿地公园等美丽园区,以点带面,培育一系列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综合示范基地。5)推进“美丽廊道·共同缔造”行动把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等“四沿”区域整治作为重要节点,推动连线连片人居环境整治,重点解决美丽风景连线成片打造问题,打造美丽乡村风貌带。连线连片打造“四沿”美丽乡村风貌带。加快“四沿”区域“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加大危旧房、违章建筑、乱搭乱建拆除力度,加强沿线经营活动的整治管理工作,整体塑造“四沿”区域乡村景观空间特色,连片带动各区域内村庄整治建设。推进交通主干线生态景观走廊建设。开展“四沿”区域乡村绿化美化亮化行动,深入推进绿色廊道建设。加强南粤古驿道建设。地区交通主干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等重点区域沿线的农村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开展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工程,开展沿线建筑外立面风貌管控,力争沿线道路硬底化黑底化,加强沿线标识牌、宣传牌、广告牌等公共设施统一布设和管控,配套建设休闲释站等设施。(2)共同开展资金使用机制建设根据共同缔造“五美”建设行动实施内容,建立县-镇-村多级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在县(市、区)级层面开展项目管理与资金使用制度建设,为实现资金集约化精准投放提供基础支撑。在镇级、村级层面具体组织资金精准投放实施行动,制定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项目与资金使用台账,明确每年度、每季度、每月度项目内容以及资金额度。重点将项目库内各列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序分类,明确项目库各列项估算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科学规划实施步骤,依规统筹各行政村、自然村资金投资额度和使用进度。(3)共同开展各方主体能力提升建设1)共同开展村民素质建设提升村民思想素质。通过邀请政府、专业团队、企业等各领域人才开展共同缔造课程培训、组织村民参观共同缔造实践基地等方式,普及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内涵,提高村民认知水平。发挥党员和乡贤带头示范作用,鼓励村民以多种方式参与到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当中,进一步激发村民参与开展共同缔造各项活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升村民技术能力。培养一批掌握新时代工程建设技术和传统特色建造技艺的乡村建筑工匠。鼓励施工单位优先聘请经过培训的乡村建筑工匠参与乡村建设,按照“专业项目经理+本地乡村建筑工匠”的形式组织施工。鼓励各村邀请外出乡贤、能人或有施工经验的村民返乡共建,有条件的村庄可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村民带头成立施工队,承接村内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同步提升村民技术素质。2)共同开展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吸引各类专业队伍采取多种形式投入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打造跨学科跨领域的共同缔造技术帮扶队伍。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邀请专业水平良好的规划设计单位以及相关专业团队形成帮扶结对,为全域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活动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鼓励根据不同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推进模式特征建设专业队伍。鼓励各镇村联合专业团队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志愿者服务活动。注重本地专业队伍培育,借助专业团队力量,为当地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储备本土优质人才。
3.3建设共管(1)建立项目全过程管理流程1)建立招投标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对于投资规模较大的非经营性项目以及技术方案相对复杂的准经营性项目,宜按招投标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实施,明确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各项流程。编制村庄规划。明确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可由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党小组将规划方案和建设行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其审议成果主要包括“一图一表”、村庄规划总图、村庄规划管制规则或规划说明书等,并由村民委员会组织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日历天,其公示成果主要包括“一图一表”、村庄规划总图、村庄规划管制规则。规划成果由镇人民政府上报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和职能部门评审。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提请审批成果予以批复过后,各村通过宣传栏、展板、电子屏幕、微信等形式将规划成果长期公告,以供村民查阅咨询。开展村庄设计。村庄设计宜结合村庄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实施。设计成果应当包括方案设计、技术经济指标以及投资估算,应当根据村庄规划总体明确项目设计需求,明确主题定位,进行景观、建筑、道路、给排水多个专项方案设计,每专项方案设计内容包括需求分析、设计策略、总平面图、设计效果图、技术图纸等。由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党小组确认设计方案,由村民委员会提交镇人民政府审核,镇村两级对设计方案签署确认。针对重点建设项目如乡村精品线、示范村等设计成果,可由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或挂点指导部门牵头组织确认方案。 组织图纸、财政审核。根据设计成果完成施工图绘制及工程预算。结合乡村建设特点,科学推进图审、财审相关程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安排财审或第三方财审提前介入工程预算编制过程,开展预审单价相关工作、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完善乡建材料单价定额。进而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类型,在完成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或签署开工报告书等相关必要流程后,进入具体施工环节。推进施工全过程监督。在县(市、区)、镇成立的共同缔造工作专班挂点指导下,由各村成立的共同缔造党小组对建设期间的施工品质、风貌效果进行监督管控。明确竣工及资金拨付流程。由各村成立的共同缔造党小组协同县(市、区)、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对项目红线范围、工程量、风貌、材质等内容进行查验,通过后参照政府工程项目流程进行结算。县(市、区)级、镇级大型经营性项目不纳入本指引建议的项目管理流程内。2)建立小额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对于技术难度较低的非经营性项目,按小额工程类项目进行管理。该类项目资金形式多样,可依托政府财政资金、村民自筹、乡贤捐助、社会资本、金融贷款等资金投入开展建设,各类项目需根据不同资金渠道管理办法进行结算。明确奖补类项目管理流程。村内小额工程、志愿类项目通过奖补政策实施,采用“先申报、后验收、再奖补”程序进行。各村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党小组需联合专业团队制定村庄奖补项目库,通过审核后推进实施建设,完成验收后进行奖补。各地市、县(市、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本地具体奖补流程。明确投资建设项目流程。对于村内自行投资或社会资本投资项目,项目规划设计效果需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决策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以保障落地效果。投资建设项目仍需接受共同缔造党小组的全过程督查。(2)建立“共同缔造工作专班+共同缔造党小组”管理机制1)建立共同缔造工作专班建立县(市、区)-镇-村多级联动的“共同缔造工作专班+共同缔造党小组”管理机制,对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项目统筹、资金集约、人员行动进行协同管理。由县(市、区)级层面或镇级层面跨部门组建“共同缔造工作专班”,专班内分别成立若干专管小组,每个专管小组由县(市、区)、镇相关领导任专项负责人,统筹该小组内相关事务,并定期组织会议,针对专班各小组成员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开展交流,对优秀经验、优化做法进行及时总结。2)建立共同缔造党小组由村两委统筹各村民小组组建“共同缔造党小组”,组织动员热心村民、乡贤能人等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在地协调实施过程中各类具体问题。3)鼓励组建镇村现场工作组对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鼓励共同缔造工作专班和共同缔造党小组共建3个镇村现场工作组,即涉农矛盾协调组、质量进度监督组以及项目变更认定组,按需灵活组织现场工作会,组织村民、专业团队以及企业共同参与,对接施工方案,协商工程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村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共同维护施工安全,确保建设活动顺利推进。(3)建立适应乡村建设特点的建设管理技术导则鼓励各地根据美丽乡村共同缔造项目建设管理需求,开展多类型专项技术导则编制,包括农房设计导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计导则、乡建工艺工法指导手册、乡土植物配置导则、乡村建设通用图集等内容,对于乡村建设过程中的基本原则、设计效果、使用材料、施工方法、负面清单等内容进行规定,保障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效果。
3.4效果共评(1)开展多类型评比活动1)开展人居环境建设评比鼓励各地优先开展人居环境建设评比,启发一批、影响一批、带动一批村庄,实行采取多方参与多维度评分,奖惩并举。在考察项目与资金台账完成程度的基础上,着重调查基层干部、群众对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时效,防止做表面文章。按照年度、季度或月度定期组织人居环境建设评比,对于建设效果良好的行政村(或自然村)颁发相应荣誉,并给予相应配套奖补资金与专项奖补资金。2)开展资金绩效评比鼓励各地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资金绩效评比,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绩效目标应与专项资金的范围、方法、效果紧密结合,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绩效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3)开展村民评比由县(市、区)、镇两级组织评选“共同缔造”示范村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依照评比结果予以资金或政策奖励,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由村级组织评选村民最满意的建设项目或者活动,树立起典型,常态化组织村民参加“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四小园”“最美工匠” “最美村民” “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予以一定奖励,营造良好氛围。4)开展专业团队评比鼓励各地开展乡村建设专业团队评比,对专业团队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人员数量、质量、成本、效果等采取多方面多形式评价,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5)开展优秀企业评比鼓励各地开展乡村建设优秀企业评比,对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相关企业的投资项目类型、产值、风貌管控情况、对村庄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对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宜的政策惠利。(2)开展村民自评工作鼓励村民建立村庄环境评比小组,定期开展村内环境评比工作,对村内的院落、宅前屋后公共空间卫生整洁情况进行评分,对排名前列的村民进行奖励,排名后列的村民通报评批,带动村庄环境卫生意识的提升,形成自觉爱护环境的氛围。3.5成果共享(1)村庄环境政府持续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让共同缔造成为村民生活的方式与习惯。专业团队持续跟进村庄建设,指导村民开展整治提升工作,为村庄发展提供专业帮助。各村持续发动村民对村庄设施、绿化、环境卫生等进行维护,实现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鼓励各村引导村民以认养、认管、轮值等方式参与村庄绿化、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等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轮管机制、维护认领的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方式,激励村民积极参与共同缔造及维护管理。(2)村庄治理政府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定期培训农村党员,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各类先进评比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专业团队持续收集村民意见和建议,组织针对性技术帮扶会议,解答村民发展困惑,引导村庄治理体系的优化。各村共同缔造党小组监督执行村规民约、乡村建设公约等村庄制度实施情况,加大村务公开力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理事会等,形成多层次基层协商共治格局。(3)村庄发展政府加强乡村资源与企业资本对接,根据村庄特色引导产业项目进驻,促进村集体和村民增收。对于具备特色资源和显著发展条件的村庄,可由专业团队进一步梳理乡村资源,构建乡村资源数据库,助力乡村资源与企业资本的精准对接。各村主动对接目标企业,为企业进驻提供便利,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等美丽经济,激发村民回乡创业就业。
第四章 县(市、区)、镇、村、专业团队做法要点
4.1县(市、区)、镇:从决策者转变为支持者、引导者、激励者(1)搭建多方联动的工作组织平台1)构建“县(市、区)-镇-村-专业团队”组团作战机制为帮助各村有效应对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项目分散化、体量小、可变性大、难统筹难落地的实际情况,并帮助各村解决专业人才缺失的普遍问题,各县(市、区)、镇在组建共同缔造工作专班的基础上,可创新工作组织机制,通过“党政主要领导包片、处级领导抓村、科级干部驻组、多家专业团队和企业扶点”的方式,形成以县(市、区)为统筹主体,以镇为责任主体,以行政村为承办主体,以自然村为实施主体,县(市、区)直单位挂点指导,驻县(市、区)专业团队和企业协助推进的多主体组团作战机制。2)构建多专业服务人员组织保障机制针对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专业团队制定工作组织方案,明确多领域多专业的涉及单位和服务人数、涉及专业类型、技术服务内容、驻村帮扶结对机制以及人才保障机制。实行专业团队入库,对参与到本县(市、区)、镇的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专业团队进行信息备份,对专业团队的注册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团队简介、参与项目信息等内容进行登记,定期向各村进行更新发布,为各村联动适宜的专业团队开展技术人员组织、技术管控与技术支持提供人才支撑。(2)出台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与项目管理办法1)制定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以县(市、区)或镇为单位,制定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统筹制定项目推进、资金使用、行动组织三大举措,配套制定工作组织保障要求。2)制定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办法各县(市、区)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办法,制定配套奖补和专项奖补规则,对部分繁杂的流程、不适合乡村实际的技术审查标准进行简化、优化,保障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活动顺利开展。(3)开展培训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活动1)组织建设培训实践基地鼓励具备场地条件以及鲜活案例的县(市、区)、镇通过盘活部分村庄闲置物业、闲置用地,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培训实践基地,通过校-企-地的合作模式,延伸培育一批现场教学点,培育一批特色农业基地、研学旅游基地以及乡村民宿等服务配套项目,为培训实训提供优质的教学场景。2)组织各类型培训实训课程对政府及基层相关领导干部、乡贤能人、村民代表、乡村建筑工匠以及帮扶专业团队进行培训,帮助相关主体懂得运用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共同缔造工作队伍。并发挥培训基地与培训课程的平台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4)策划打擂比武活动,以评促建1)策划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打擂比武活动为有效破解“上热下冷”的难题,改变“政府在干,群众在看”的现象,鼓励在县(市、区)或镇层面科学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打擂比武活动,促进“五共”工作有效推进。以示范村、连片推进村为比武重点对象,出台一系列接地气的比武方式、比武内容、比武规程,设计多种形式的财政配套奖补制度,让财政资金真正成为村民与社会投入的“引水钱”。2)建立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的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各县(市、区)、镇大力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建立社会参与投入建设机制,引导乡贤、工商企业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鼓励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形式支持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引导各有关行政村对投入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资金采取专户管理,由行政村和工作组团共同负责,镇委派专员负责记账管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审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5)开展多形式总结与推广1)定期组织活动资料备案各县(市、区)需定期对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开展期间的重点项目资料和会议活动资料进行备案存档,并定期组织各镇递交各类项目进展、资金使用、人员参与情况进行备案,定期进行资料更新。安排专人定期对当地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开展优秀经验总结与推广,包括工作机制、资金使用、培训组织、专业团队支持、重要村庄试点工作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特色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维护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2)持续开展跟踪报道及媒体推广安排县(市、区)电视台、宣传部门以及影视传媒团队对美丽乡村共同缔造进行定期跟踪报道,及时公开建设相关情况,并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渠道对共同缔造建设活动进行推广,吸引更多人群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
4.2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1)建立一套新型乡村自治体系1)建立“1+N”新型村民自治组织和治理体系成立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村民自治组织(包括村民理事会、专业合作社、涉农矛盾协调组、质量进度监督组、项目变更认定组等),把每位村民纳入到一个或多个村民自治组织,让各自治组织有序参与村庄治理,调动村民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形成“事事有人想、事事有人干、事事有人管”的村庄治理格局。2)精细化划定基层党建责任分区设立党员分区监督共管制度,分别负责区域内的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垃圾清理等内容,及时发现并提醒村民及相关责任人。统筹建立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形式,激励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整治成果的维护管理。(2)激活内生动力撬动社会力量1)持续调动村民自主参与积极性坚持党建引领,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党群联系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村党支部委员,每人联系动员2-3名乡贤人士共同关注家乡建设,共谋家乡发展。鼓励乡贤人士投资家乡项目建设,捐款建设公共设施工程;村党支部党员联系3-5户群众家庭,听取群众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村民“共同缔造”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及家庭积极参与共建、共管。并组织村民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工作,鼓励村民以筹资、筹料、筹劳等形式参与到美丽乡村共同缔造中。2)积极引入多专业团队开展技术、人才与资金帮扶在县(市、区)、镇统筹组建专业团队人才库的基础上,鼓励各村主动落实对接有关技术单位、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及热衷服务乡村的设计人员、返乡服务技术人员、企业人员,与专业团队保持密切沟通,为其驻村服务提供必要的场地以及基础设备支持,协同专业团队共同提升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品质与效益。(3)科学推进共同缔造项目行动1)摸清家底,系统制定实施项目台账由村两委、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协同专业团队入村调研,共同摸查村庄现状资料、充分征集村民建设需求和发展诉求等。鼓励村民可将需求、想法和建议主动反映给村两委、村民理事会以及专业团队。共同制定需求台账、建设发展项目台账以及建设发展行动计划,为有序组织项目实施提供扎实基础。2)先整治、后提升、再美化,逐步塑造美好的生活场景、优质的发展场景从危房改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按照先整治、后提升、再美化的推进时序,逐步提升村庄风貌与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村民荣誉感、归属感、责任感,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和美丽经济,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增收 。(4)开展一系列评比活动与公益活动1)开展多类型先进评比活动组织开展“美丽庭院”“美丽菜园”“美丽果园”“卫生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生动活泼的先进评比活动,大力营造民风淳朴、家风良好的乡村文明氛围,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精神风貌,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明生活,塑造文明新风。2)开展多形式公益志愿活动通过邀请大专院校、专业团队、企业以及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下乡给予技术帮扶,组织热心村民代表、外出乡贤、儿童等群体参与村庄公共环境营造活动,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培训实训活动,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在群众当中的知晓度、参与度。(5)形成凝聚村民生产生活共识的村规民约1)村规转化民约,指导规范乡村建设行为基于村庄发展建设需求,将村庄规划、设计、建设转化为村庄建设公约,指导规范乡村的建设行为,保障村民生产生活空间品质。2)同步构建多主体共同遵守的村庄治理与文化建设行为准则基于村庄管理与文化建设需求,共同建构“一事一议”制度、环境卫生评比制度、民俗民情制度、美丽乡村建设与扶贫基金制度等公共事业管理与伦理文化内容。总体形成以村民为主体的长效机制,保障共同缔造的持久活力。
4.3专业团队:由主角转变为参谋亲戚、新乡民(1)组建一支多专业联合团队1)规划团队统筹协调,联动多专业团队入乡服务以规划团队为纽带,构建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多领域专业联合团队,同步进场,协同各村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各项工作。2)建立规划引领、多专业协同的志愿者深入基层机制组建驻村服务基地,统筹制定各专业团队下乡工作计划。鼓励专业团队和各地形成结对帮扶机制,协助县(市、区)、镇、村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识的共同缔造治理体系,并协助制作共同缔造人员通讯录,提高多方联动沟通效率。(2)协助建立一套政策标准体系1)协助地方政府制定适宜乡建的实施方案与管理办法以县(市、区)或镇为单位,协助各地开展以共同缔造示范村、连片推进村为引领的一盘棋统筹规划研究,制定纵向到底的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并协助制定适宜乡建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划设计审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四类规则,促进投入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各级各类资金统筹集约使用。2)因地制宜构建一系列做法指引与技术导则根据各地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现实情况,结合各地乡村建设与发展的具体需求,开展多类型专项技术导则编制,包括农房设计导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计导则、乡建工艺工法指导手册、乡土植物配置导则、乡村建设通用图库等内容,提升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空间场景品质。(3)协助开展需求台账摸查与村庄资源评估1)成为村两委、村民小组参谋助手,帮助村民整理村庄需求台账以规划设计团队为纽带,通过与村两委、各村小组有机衔接,深入农户家中调研、访谈,征求村民意见,梳理村庄存在的问题,形成需求台账,通过驻村规划,科学引导、落实村民需求。2)同步开展村庄资源摸查与价值评估,凝聚乡村振兴与发展共识专业团队同步协助政府、村充分挖掘可支持村庄发展的核心资源,如区位、自然资源、文化遗产、农业资源、产业基础、用地情况、政策扶持等。为科学制定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和规划设计方案、有序组织项目实施提供扎实基础。(4)开展一系列陪伴式驻村服务1)开展驻村规划,现场设计,参与全过程帮扶实践 鼓励形成以规划团队为引领,设计、建设等多专业团队全程跟踪机制。其在地服务工作从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社区治理乃至项目运营阶段。通过持续跟踪建设落地,将规划蓝图转化为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建设成果,从源头上保障落地项目实施效果。2)协助培育“县(市、区)-镇-村”三级联动的乡村建设管理队伍协助地方构建明确县统筹、镇协调、村实施的建设管理模式。以村民为主体,协助村民完成村内各方面的发展谋划,并协助县、镇开展纵向到底工作,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为当地留下一支爱农民、爱农村、懂技术的建设队伍和专业力量。(5)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新方法新技术1)协助总结优秀的试点经验方法协助各村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行政村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氛围。2)以农房建设为重点,创新探索新材料新技术研发与应用鼓励围绕新建农房、存量农房微改造等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彰显岭南地区乡村传统与时代特色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研发与应用,在提升乡村风貌品质的同时,有效降低建设实施成本,以科学技术为共同缔造活动“增值”。




指引解读





政策解读


南方农村报:

广东出台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指引

结合驻镇帮镇扶村分类分级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了《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指出,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的有效方法,是广东实现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水平、促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支撑。《指引》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为切入,通过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广东模式”,研究并阐述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核心内涵、组织框架、操作方法和多方联动的做法要点,以求指导提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水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有效引导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

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

《指引》指出,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应结合全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的分类分级帮扶方式,促进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和精准帮扶融合推进,实现全省全域全覆盖。针对全省600个重点帮扶镇,其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宜通过政府与帮扶队伍驱动、村实施为主的形式启动开展。注重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切入点,充分凝聚村民共同精神,提升乡村环境品质、治理水平和乡风文明,挖掘自身资源价值,树立文化自信、生态自信,为其乡村发展做好准备。针对全省301个巩固提升镇,其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宜通过政府、村、帮扶队伍共同谋划推动为主的形式持续开展。注重提升乡村建设发展成效,深入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实现政府的管理、村的治理、帮扶队伍以及企业、专业团队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投入并举。同时,强化政府牵头组织作用、从区域层面探索一套促进连片村庄共同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与治理模式。针对全省226个先行示范镇,其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宜通过村自主维护经营、政府与帮扶队伍发挥辅助支撑作用的形式示范开展。鼓励有条件的村主动寻求专业支持和市场力量支持,全面提升自我管理与自我造血能力。结合先进发展模式与乡村业态的注入,建设具有创新示范价值的岭南新乡村,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振兴品牌特色。

发展共建,共同开展“五美”建设

《指引》强调,应根据建设发展行动计划与规划设计方案,动员多方力量,统筹各类资金,开展共同缔造“五美”建设,逐步改善村落环境、农业景观与自然景观,提升乡村对企业、资本、游客以及返乡居民的吸引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梅州市坚持政府统筹与农民主体相结合,推动客家民居外立面改造,平远县上举镇畲脑村获评“广东农房风貌提升名村”。推进“美丽家园·共同缔造”行动,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加强农房风貌管控、提高“四小园”小生态版块品质、提升村庄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提升村庄文化内涵,重点解决农村生活集聚区环境脏乱差、村容村貌品质不佳等问题,提升现代村庄生活品质。推进“美丽田园·共同缔造”行动,发展美丽经济、塑造农业景观,着重解决乡村农业生产区域土地荒芜、低效发展、环境品质不佳等问题,培育农业景观风貌特色。推进“美丽河湖·共同缔造”行动,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提升岸线绿化美化水平,着重解决乡村水系污染、水道不畅、岸线不美等问题,打造岭南水乡美丽场景。推进“美丽园区·共同缔造”行动,鼓励资源禀赋较好、基层干部和群众内生动力较强的地区,系统挖掘乡村特色资源,盘活田园、闲置旧村、闲置厂房、闲置农房等,形成特色明显、附加值较高的主导产业,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高标准创建一批乡村景区、特色小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湿地公园等美丽园区,以点带面,培育一系列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综合示范基地。推进“美丽廊道·共同缔造”行动,连线连片打造“四沿”美丽乡村风貌带、推进交通主干线生态景观走廊建设,把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等“四沿”区域整治作为重要节点,推动连线连片人居环境整治,重点解决美丽风景连线成片打造问题,打造美丽乡村风貌带。

建设共管,建立共同缔造“工作专班+党小组”机制

《指引》指出,要建立县(市、区)-镇-村多级联动的“共同缔造工作专班+共同缔造党小组”管理机制,对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项目统筹、资金集约、人员行动进行协同管理。“共同缔造工作专班”由县(市、区)级层面或镇级层面跨部门组建,专班内分别成立若干专管小组,每个专管小组由县(市、区)、镇相关领导任专项负责人,统筹该小组内相关事务。“共同缔造党小组”由村两委统筹各村民小组组建,组织动员热心村民、乡贤能人等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在地协调实施过程中各类具体问题。对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鼓励共同缔造工作专班和共同缔造党小组共建3个镇村现场工作组,即涉农矛盾协调组、质量进度监督组以及项目变更认定组,按需灵活组织现场工作会,组织村民、专业团队以及企业共同参与,对接施工方案,协商工程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村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共同维护施工安全,确保建设活动顺利推进。

效果共评,开展多类型评比活动

《指引》提出,鼓励各地优先开展人居环境建设评比,启发一批、影响一批、带动一批村庄,实行采取多方参与多维度评分,奖惩并举。在考察项目与资金台账完成程度的基础上,着重调查基层干部、群众对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时效,防止做表面文章。按照年度、季度或月度定期组织人居环境建设评比,对于建设效果良好的行政村(或自然村)颁发相应荣誉,并给予相应配套奖补资金与专项奖补资金。鼓励各地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资金绩效评比,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绩效目标应与专项资金的范围、方法、效果紧密结合,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绩效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鼓励各地开展村民评比,由县(市、区)、镇两级组织评选“共同缔造”示范村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依照评比结果予以资金或政策奖励,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由村级组织评选村民最满意的建设项目或者活动,树立起典型,常态化组织村民参加“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四小园”“最美工匠”“最美村民”“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予以一定奖励,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各地开展乡村建设专业团队评比,对专业团队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人员数量、质量、成本、效果等采取多方面多形式评价,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鼓励各地开展乡村建设优秀企业评比,对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相关企业的投资项目类型、产值、风貌管控情况、对村庄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对参与美丽乡村共同缔造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宜的政策惠利。此外,鼓励村民建立村庄环境评比小组,定期开展村内环境评比工作,对村内的院落、宅前屋后公共空间卫生整洁情况进行评分,对排名前列的村民进行奖励,排名后列的村民通报评批,带动村庄环境卫生意识的提升,形成自觉爱护环境的氛围。




指引画册: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的通知》;广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众号:《广东出台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指引:结合驻镇帮镇扶村分类分级开展》(引自南方农村报见习记者 谢晓莉;记者 肖婉琦);版权归属原单位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原文来源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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