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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宿规划·林业丨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支持发展森林生态露营地,打造一批南粤森林人家!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民宿发展研究院
2024-08-31


政策概览


政策文件:《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

发布单位:广东省林业局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

(2021-2035)》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pdf

广东省林业局

2022年8月8日

通知原文

规划全文

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目 录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二)近期发展目标(2021—2025 年)(三)中远期发展目标(2026—2035 年)

三、总体布局

四、工作重点

(一)创新森林旅游形式,深入推进大众旅游(二)发挥重点景区示范效应,打造森林旅游精品目的地(三)打造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发展特色主题游(四)拓展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增强森林旅游深度体验(五)发展乡村森林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和旅游富民(六)完善森林旅游公共设施,扩大森林旅游景区服务半径(七)提升森林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森林旅游(八)加强森林旅游宣传力度,建设森林旅游交流和推广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二)政策保障(三)资金保障(四)人才保障(五)宣传保障


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


发展森林旅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林业改革成果和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助推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的重要路径。“十三五”期间,我省森林旅游产业规模迅速壮大,已成为极具潜力的绿色产业。与此同时,森林旅游仍存在景区功能不明确、产品结构单一, 配套设施不完善、可进入性较差等问题。“十四五”期间,为推动广东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森林旅游新业态,推动森林旅游向观光旅游与森林康养、森林体验、自然教育、山地运动、生态露营等多业态并重方向转变,在提升传统观光旅游产品的同时,重点发展“森林+”的森林旅游新业态,积极探索“森林+健康”“森林+体育”“森林+教育”“森林+文化”等特色森林旅游形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以“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为基本原则,挖掘特色、树立品牌、打造精品、拓展产业、统筹全域,结合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融入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等建设,进一步统筹森林旅游资源,加强森林旅游与传统精品旅游线路的联系与衔接,努力构建“一带、四区、六环、多点”的森林生态空间格局,着力将森林旅游培育成我省林业支柱产业、重点旅游品牌,充分发挥森林旅游区潜在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生态公园、古树公园、野生动(植) 物园等相结合,并与传统旅游景区有机衔接的森林旅游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森林旅游地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国民生态旅游为基础,以系列化开发和整体包装专业生态旅游产品为核心,形成主题异彩纷呈的森林旅游目的地,构建以特色旅游线路为重点的完善的森林旅游产业体系。完成4大片区森林旅游板块,6类特色森林旅游精品线路,多个森林旅游品牌地等建设,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和旅游需 求,向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林业生态产品,将森林旅游培育成我省林业支柱产业,促进森林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二)近期发展目标(2021—2025 年)

依托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推动森林旅游产业扩面提质。健全森林旅游建设和管理体制,形成较为完善的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接待能力,开发一批“森林+”新业态旅游产品和特色森林旅游线路,推出一批国际国内一流的森林旅游地和新兴森林旅游地品牌, 打造一批生态文化创意产品和高品质森林旅游产品。大力发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生态露营、山地运动、生态文化、森林康养和自然教育等特色项目。到2025年,基本建设成为生态良好、宜业宜游、绿色美丽的森林生态旅游强省。1.提升森林旅游建设水平,完善服务设施建设。重点优化森林旅游道路交通网络,改善森林旅游外部交通条件;完善“慢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森林步道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旅游地建设水平。2.创新发展新业态,在提升传统观光旅游产品的同时,重点发展“森林+”森林旅游新业态,在全省内积极推进“康养胜地”建设, 建成50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培育建设自然教育基地100个,高标准建设30个集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科技示范、林下经济等于一体的省级以上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辐射带动区域林业新业态发展。支持发展森林生态露营地,打造一批“南粤森林人家”。重点打造森林旅游精品线路。依托现有的森林旅游线路,创造条件与传统精品旅游线路有机衔接,整合形成6类主题特色森林旅游精品线路。3.推进森林智慧旅游,初步开启全省森林旅游的信息平台建设。在珠三角城市试点旅游服务中心体系化建设,同时在全省范围内,鼓励一批依托现有基础和服务设施的景区改造建设成为森林旅游区培训基地。4.促进森林旅游消费升级,推出森林旅游消费惠民措施,提高消费便捷能力。预测到2025年,森林旅游游客年总人数达3亿人次,综合产值2000亿元。

(三)中远期发展目标(2026—2035 年)

到2035年,广东森林旅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全面实现森林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提升森林旅游建设水平,深化推进“乡村振兴”项目,不断拓展“森林+”主题的森林旅游产品,进一步提高森林智慧旅游水平,全面开启全省森林旅游的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全域生态旅游示范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预测到2035年,使森林旅游游客年总人数达5亿人次,综合产值4000亿元。

三、总体布局
根据省域森林资源分布的空间特征,响应广东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发展战略,构筑广东省森林旅游“一带、四区、六环、多点”的生态空间格局。一带:沿海发展带。依托沿海高速公路、高快速铁路为主的综合运输主通道,构建贯通粤东、珠三角、粤西的沿海发展带。串联环雷州半岛、环珠江口、川岛—银湖湾、海陵岛—水东湾、大亚湾—稔平半岛、红海湾—碣石湾、汕潮揭—南澳“七组团”的滨海旅游产业带。四区:根据地理区位和森林旅游资源本底条件,确定四个片区, 分别为珠三角城市森林旅游区、粤东潮汕风情森林旅游区、粤西滨海湿地森林旅游区、粤北山地生态森林旅游区。四个片区重点建设具有区域景观代表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森林旅游景区。1.珠三角城市森林旅游区:包括珠三角九市。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依托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快速交通网络体系,重点开发都市森林休闲观光、森林体验、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观光休闲型旅游产品。2.粤东潮汕风情森林旅游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市。重点开发潮汕文化、茶文化、汕头森林海岛、汕尾红树林湿地等为特色风情的森林旅游线路。借势沿海高铁,加快融入海西经济区, 连接长三角的旅游经济走廊,积极发展对台旅游。3.粤西滨海湿地森林旅游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市。依托绵长的黄金海岸线、热带—南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以及丰富多彩的百越文化,以红树林景观、滨海湿地风光、滨海地质景观和鸟类观赏等森林旅游资源为特色,结合粤桂琼+港澳的大格局旅游圈建设,重点打造“红树林观光”“观鸟胜地”“森林生态海岛”等森林旅游建设项目。以“湛江国际旅游半岛”为桥头堡,积极融入环北部湾区域旅游合作,形成对接海南国际旅游岛与东盟的旅游经济走廊。建设辐射大西南的滨海海岛旅游目的地。4.粤北山地生态森林旅游区:包括韶关、清远、河源、梅州、云浮五市以及肇庆部分地区。依托粤北地区特色旅游资源优势,重点开发生态旅游、温泉养生、森林山地度假、红色文化、宗教文化、客家文化、地质文化、少数民族风情、户外运动、漂流、登山探险、“关隘”文化和古驿道文化等旅游产品。探索国家公园建设,丰富森林文化的内涵,打造广东省观光旅游高地、自驾游示范基地。积极倡导创建国家战略层面的粤闽赣湘桂大南岭生态休闲发展区。


六环:结合全域旅游大格局,设置包括环丹霞山、环罗浮山—南昆山、环鼎湖山、环天露山、环云雾山—云开山、环凤凰—莲花山脉等“六环”,推动建设森林生态旅游目的地,打造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多点:充分发挥广东省森林和湿地资源,以森林旅游示范县、森林旅游示范基地等多点布局形式,构建丰富的森林体验—康养基地和自然教育基地体系。



四、工作重点

(一)创新森林旅游形式,深入推进大众旅游

坚持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统一,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发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特色化、多层次的森林旅游需求。优化森林旅游消费环境、拓展森林旅游消费领域。推出更多定制化森林旅游产品、森林旅游线路,开发体验性强、互动性强的森林旅游项目,增加森林旅游惠民措施,加大森林旅游公共服务力度。鼓励各森林旅游地制定实施门票优惠补贴等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游客文明、安全、理性、绿色出行。聚焦森林旅游目的地建设,创新森林旅游协调发展机制,提升森林旅游精品目的地发展质量。推动发展夜间旅游和假日经济,拓展森林旅游时空范围。


(二)发挥重点景区示范效应,打造森林旅游精品目的地

充分发挥省内森林资源优异和旅游条件成熟的部分森林旅游景区示范作用,打造为森林旅游重点品牌。以环丹霞山、环罗浮山—南昆山、环鼎湖山、环天露山、环云雾山—云开山、环凤凰—莲花山脉等“六环”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森林步道系统,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景区植被景观改造,提高管理服务智慧化水平,改善景区外部交通条件,不断丰富森林旅游生态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森林旅游地建设水平。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区域资源特色,做大做强森林旅游品牌,打造森林旅游精品目的地。

(三)打造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发展特色主题游

根据广东省内现有森林旅游地的资源特色,结合森林旅游丰富多彩的主题,重点整合形成森林观光、森林体验与森林康养、自然教育、古驿道、森林探险、森林户外运动等 6 类主题旅游精品线路。



(四)拓展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增强森林旅游深度体验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森林旅游景区在提升传统观光旅游产品的同时,结合森林生态示范园的打造,重点推动“森林+健康”“森林+ 体育”“森林+教育”“森林+文化”“森林+露营”等“森林+”特色产品的发展。通过对旅游产品体系的创新和探索,优化森林旅游产品结构,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丰富和深化人们在森林旅游中的体验,增强游客的参与度和满足感。1.森林+健康大力发展“森林+健康”产品,重点发展森林康养,进一步探索和实践森林康养发展模式,构建森林康养产品体系,继续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推动发展南药产业。逐步建立森林康养标准体系,不断优化森林康养环境,积极完善森林康养基础设施。大力培育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大力扶持特色森林养生、森林医疗、林下种植体验等专业森林康养经营机构。到规划期末,全省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 100 个,重点打造 10 个具有广东地方特色的林下种植中药材产业发展基地,逐步构建产品丰富、标准完善、服务优质、融合发展、效益明显的具有岭南特色的广东省森林康养产业体系。2.森林+体育鼓励各森林旅游地结合实地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因地制宜、安全有效地开展山泉水游泳池、森林太极、漂流、丛林飞跃、定向越野、山地自行车、滑翔伞、徒步、攀岩等“森林+体育”项目, 完善森林游览区体育设施,结合运动赛事举办、集中开展体育培训、森林运动基地建设等,打造“森林+体育”有机融合,加深森林旅游的体验度。3.森林+教育把加强对青少年的自然教育作为森林旅游的重点之一,结合对中小学生的自然教育要求,把森林旅游地打造成为对未成年人进行自然知识普及和生态文明教育的课堂。通过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森林旅游地中建设自然学校、自然教育径、森林(湿地)体验中心、森林(湿地)博物馆、珍稀植物树木园等自然教育场所,培养专业科普人才队伍,开展森林(湿地)课堂、亲子游学、森林夏(冬)令营等自然教育活动。在规划期内建设自然教育基地 100 个以上,全省的青少年自然教育普及率达到 80%以上,珠三角地区的青少年自然教育普及率达到 90%以上。4.森林+文化结合森林旅游地的文化特色,不断深化森林旅游与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雷州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饮食文化、茶文化等地域文化的融合,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森林文化活动、创新森林文化产品,打造森林文化品牌。通过森林旅游体验, 传承与弘扬岭南文化,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感,提升爱国主义情怀。5.森林+露营以加强保护、严格监管为前提,支持有条件的森林旅游地依法规划建设森林生态露营地,开展汽车露营和帐篷露营等具有特色的森林旅游活动。森林生态露营地需符合相关规划,使用环保建筑材料,建筑物风格色彩要与自然、人文环境协调,并配套完善的基础和服务设施。6.林下经济产品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拓展森林旅游体验产品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食用笋、珍稀干果、木本油料、林下药材、山地水果、食用菌、森林蔬菜等林下经济产品,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促进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创立特色品牌产品;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构建生产、加工、销售、经营配套完善的产业链;逐步建立不同区域的主导产业,形成“一区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五)发展乡村森林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和旅游富民

根据国家和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结合南粤森林人家、绿美古树乡村等认定工作,到 2025 年,全省打造一批南粤森林人家等“金宿”“银宿”、大力发展文化类、体验类、康养类“乡村森林旅游”相关系列旅游产品,推进绿美古树乡村建设工作,打造以林下中草药、油茶、竹为重点的林下经济品牌,发展一批具有广东地方特色的林业产业特色发展基地,创建一批具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森林旅游精品项目,推进森林与乡村旅游产品的融合。到 2035 年,乡村森林旅游进一步发展,带动林农增收,各具特色的乡村森林旅游地遍布各地,成为广东省森林旅游的一大特色。

(六)完善森林旅游公共设施,扩大森林旅游景区服务半径

优化森林旅游公共设施布局,完善森林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推进森林旅游标识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厕所革命,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推动森林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提高森林旅游目的地进入通达性和便捷性。完善森林旅游绿道体系。加强森林旅游目的地内外道路拥堵预警信息发布,提升森林旅游信息公共服务水平。森林旅游公共设施的建设要考虑未来技术的发展,预留升级的需要。

(七)提升森林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森林旅游

加强森林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森林旅游发展。推动 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在森林旅游领域的应用,加强智慧森林旅游相关标准建设,支持打造一批智慧森林旅游景区,推进预约、错峰、限量常态化,鼓励景区建设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做好森林旅游游客量数据采集和信息发布工作。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智慧森林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培育云旅游、云直播,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鼓励定制、体验、智能、互动等消费新模式发展,打造沉浸式森林旅游体验新场景。

(八)加强森林旅游宣传力度,建设森林旅游交流和推广体系

加强森林旅游宣传力度,通过“中国森林旅游节”“粤港澳自然教育讲坛”“森林文化周”等重点节会展会,建立森林旅游交流平台和推广体系,宣传和推介森林旅游特色品牌。同时立足资源禀赋,准确把握市场定位,引导各地不断推出具有地方特色、资源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森林旅游活动,促进森林旅游交流和宣传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林业主管部门统筹领导森林旅游发展。推动森林旅游景区专门的管理机构的设立,强化森林旅游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强化部门协调,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森林旅游发展。

(二)政策保障

1.优化森林旅游用地政策落实国家已确定的用地政策,推动森林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森林旅游领域倾斜。在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用地保障服务方面予以协调。有效落实森林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符合总体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建设期及时保障用地。大力支持森林旅游项目科学使用林地,依法依规加快使用林地审核审批。2.加强森林旅游行业标准建设加强对森林旅游地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建设和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出台《广东省森林体验基地建设指引》《广东省森林营地建设指引》等相关森林旅游行业规范。同时在省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省森林体验、森林康养基地、自然教育基地和森林营地等森林旅游项目质量评定专家库,制定《广东省森林体验和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标准》《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质量评定标准》《广东省森林营地质量评定标准》等相关森林旅游评定体系。

(三)资金保障

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森林旅游。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森林旅游地及森林旅游产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稳步推进林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探索“政府+银行+企业+林户+保险”五位一体的合作贷款模式,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保证金制度,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对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将符合条件的森林旅游产业贷款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范围,鼓励发展基于森林资源的绿色金融产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森林旅游产业投融资项目储备库,推进银企对接。鼓励符合条件的森林旅游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加大对森林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森林旅游地的基建性投资,推动森林旅游发展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旅游地植被景观建设列入森林质量提升扶持范围,林业基本建设、林业重点工程、旅游产业发展等建设资金要适当向森林旅游倾斜,改善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四)人才保障

1.建立健全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各大高校联系,鼓励高等院校和专业院校开设森林旅游、森林保护、旅游管理、自然保护地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自然教育、森林康养等专业。鼓励各大院校在森林旅游地内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注重人才的实践性培养。2.加强森林旅游专业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发展森林旅游职业教育,通过再学习、考察、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制定并实施森林旅游人才培训计划, 重点加强森林旅游管理人员、森林解说员、森林康养师、导游员、自然保护地管护员的分级分类培训。3.加强与相关领域专业人员的合作省、市(县、区)森林旅游主管部门及森林旅游地,应积极完善人才聘用机制。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专业社团等合作,聘请相关专家、教授等担任森林旅游地的顾问和培训高素质讲解员,推广相关科研成果在森林旅游中的应用。同时积极向社会招募志愿者作为森林旅游地的生态知识讲解员、科技普及人员。


(五)宣传保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森林旅游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发展路径、发展模式、实用技术、成功案例等,从政策指导、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经营管理及搭建交流平台等方面为森林旅游发展经营者提供服务,调动社会企业农民发展森林旅游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环境。各森林旅游地要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包装和宣传,不断丰富和推出具有地方特色、资源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森林旅游主题活动。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宣传营销体系,向社会全面介绍森林旅游产品和旅游特色。各森林旅游经营主体要积极参与区域性的森林旅游节等节庆展会,与各大旅行社联营等方式建立起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营销网络体系,扩大森林旅游宣传的整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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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林业局官网:《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版权归属原单位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原文来源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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