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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稳定增加汽车消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新办 专题导图
2024-08-27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郭守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张雁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吹风会我们邀请到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郭守刚先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张雁女士。

  下面,先请盛秋平先生作情况介绍。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今天我们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政策内容。

  众所周知汽车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促消费的重要领域。2021年全国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4.4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9%,是消费市场的重要支撑。

  党中央、国务院对汽车消费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今年4月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汽车消费市场下行压力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部署,要求通过政策加力,稳定增加汽车消费。商务部迅速贯彻落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6方面、12条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

  总的来看,这些措施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着眼破除一些长期制约汽车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巩固汽车消费回稳态势,促进汽车市场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建设全国统一汽车大市场。《若干措施》聚焦通堵点、降成本、畅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二手车限迁,优化完善二手车转移登记,有效促进市场互通、规则互联、供需互促,加快形成高效流通、梯次消费的全国统一汽车大市场。

  二是突出优化汽车使用环境。《若干措施》聚焦人民群众在汽车使用方面的“急难愁盼”,加快完善汽车使用环境,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比如,在解决城市停车问题方面,要求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在便利新能源汽车充电方面,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便利车辆充电使用。

  三是突出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对汽车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若干措施》聚焦绿色低碳循环,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支持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从汽车销售和报废更新前后两端,引导汽车市场加快绿色转型升级。

  四是突出促进汽车全链条全领域消费。促进汽车消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若干措施》聚焦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车回收、汽车平行进口、汽车文化旅游消费、汽车金融服务等全过程全领域,着力“拉动增量、盘活存量、畅通循环、带动关联”,全面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拉动新车增量。支持二手车经销业务发展,促进二手车商品化、规模化流通,全面盘活存量。鼓励各地加快老旧车辆退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更新循环。支持发展汽车运动赛事、自驾运动等汽车文化旅游消费。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落实落细相关政策措施,有效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为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邢慧娜:
  谢谢盛秋平副部长的介绍。下面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近期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汽车消费政策,请问这次出台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有什么样的背景和考虑?谢谢。

  盛秋平:

  今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市场承压加大,汽车消费下滑明显,特别是4-5月降幅较大,形势较为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出台系列稳定增加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放宽汽车限购等促进汽车消费的系列措施。5月份,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完善二手车交易登记规定等措施。

  这次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16部门出台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一是对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稳定增加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措施的细化落实。二是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存在地方保护、车辆充电不够便利,二手车市场“小散弱”、交易登记有待优化等问题,提出更多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有力举措,力求通过政策靠前发力、适当加力,进一步促进汽车市场潜力释放。

  我相信,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发力见效,汽车消费将持续回稳复苏,下半年汽车消费有望实现较快增长,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积极作用。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二手车的流通,市场越来越关注。请问,《若干措施》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盛秋平:

  二手车是汽车全生命周期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搞活二手车流通,能够盘活汽车存量,拉动新车消费增量,带动汽车后市场,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超过3亿辆,位居全球第一。汽车保有量到达一定程度后,二手车市场就开始放量,这是国际上汽车消费的普遍规律。2021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达1759万辆,不到汽车保有总量的6%,远低于国际成熟汽车市场比例,二手车跨区域限迁、商品属性不明确、经销业务受限多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二手车市场的发展。

  为此,我们在系统梳理、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全面发展二手车流通的系列举措,希望彻底打通二手车流通的堵点难点,让二手车逐步像新车一样,规范交易、自由流通、放心消费。这些举措几乎覆盖了二手车流通的全环节、各领域,从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到备案,再到二手车的会计处理、发票开具,再到车辆的跨区域流通、转移登记,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企业经销模式是国际成熟二手车市场的流通主渠道,占比约为70%。我国二手车市场以“经纪+个人”模式为主,行业“小散弱”问题突出。为此,《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

  《若干措施》中提到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和消费,请问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竞争力如何?工信部在采取哪些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在破除地方保护方面有什么考虑?谢谢。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郭守刚: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国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率先明确了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相关各方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奋力推动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带动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快速提升。多款造型靓丽、性能卓越、科技感强的车型成为市场热销产品。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满意度已经追平了传统燃油汽车。在全球十大畅销新能源汽车车型中有六款是中国品牌车型。今年1-5月,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消费占比也已经超过了80%。

  今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汽车产业发展受到了一定冲击,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保障产业平稳运行的有效途径。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若干措施》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为促进汽车消费、稳定经济大盘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持续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标准,提升动力电池热失控报警、安全防护、低温适应等性能水平,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安心使用。推动电动化与智能网联技术融合发展,开发更多适合消费者的服务功能,持续提升驾乘体验,催生更多购买需求。

  二是积极营造良好使用环境。加强行业运行监测研判,做好汽车芯片和上游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落实国务院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有含金量的促消费政策。抓紧研究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延续等支持政策,优化“双积分”管理办法,做好与补贴退坡的有效衔接。开展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组织实施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统一结算。

  对您关注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问题,2022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反垄断法》规定不得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措施,《若干措施》也提出不得设定本地车型备案目录和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前期我们已经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地方保护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后续将加强对地方政策措施的监督核查,推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全国大市场,为我国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谢谢。

  天目新闻记者:

  大家都很关注在居住的社区里新能源汽车充电的设备便利性问题,这次十七个部门的文件也强调了这一点。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没有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的考虑?谢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张雁: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生活、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将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惠民生、促消费、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一是明确标准。修订、发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明确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制定了充电设施的规划选址、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等方面标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为地方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二是制定计划。2021年以来,选取59个样本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将充电设施等社区低碳能源设施的覆盖率列为城市体检内容,通过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样本城市查找充电设施建设短板,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确定充电设施的建设目标、计划和项目。比如,重庆市结合城市体检查找出的短板,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完善了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并积极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建设充换电设施,较好解决了周边群众充电难的问题。

  三是分类推进。对于既有居住区,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比如,山东省将新建居住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图审查和工程验收范畴。对于设施安装,指导地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告知业主安装充电桩的前提条件和注意事项,对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的,及时提供支持和必要的协助。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充电设施。

  谢谢。

  新京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请问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谢谢。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

  谢谢你的提问,这项措施比较具体,但对于促进二手车流通的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此我想重点介绍与此相关的三方面情况:

  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刚才盛部长介绍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的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的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我们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我们千人保有量200多辆,他们500、600甚至900辆,二手车交易流通是非常普遍的,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大家所关心的,也是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是很少的。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逐步发展成熟,汽车报废更新越来越普遍。请问,《若干措施》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和考虑?

  徐兴锋:

  谢谢。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攀升,在用车的车龄也是逐年增长的。我们通常讲“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旧的车辆往哪儿去?一个是进入二手车市场,新车慢慢变成了二手车。另一个,随着汽车车龄增长、车况性能下降,就要逐步走向报废回收。畅通汽车报废回收的渠道,促进汽车报废更新,不仅可以释放出大量的汽车消费空间,同时对于加强资源循环利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也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借此机会,我想向大家介绍《若干措施》提出的两方面的支持政策。

  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这个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就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部署要求,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通过这些举措,把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起来。

  谢谢。

  中宏网记者:

  2020年7月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联合开展了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目前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谢谢。

  郭守刚: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绿色发展、低碳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有关各方通力协作,奋发有为,共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取得积极成效,成为引领全球汽车电动化转型的重要力量。农村地区具有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天然优势条件,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能够提升农村交通的安全水平,带动路网、电网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但是受消费环境的不健全、销售网络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的巨大消费潜力尚未得到有效的释放。

  为了更好服务农村居民的绿色出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能源局于2020年起联合开展了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活动开展两年来,我们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先后在山东、江苏、海南、四川、云南、重庆、湖北、广西等8省举办14场专场活动,开展乡镇巡展、门店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展销活动。地方政府纷纷拿出真金白银的补助政策,汽车企业推出了上百款符合农村市场需求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实施车价优惠、“三电终身质保”等促销政策。充电服务企业积极加快农村地区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了消费者的普遍认可。2020年和2021年的下乡车型累计销售142.6万辆,同比增速明显高于行业整体水平。今年的下乡活动已经于5月份启动,首站活动6月17日在江苏昆山举办。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按照《若干措施》要求,丰富形式、创新思路,持续组织开展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谢谢。

  第一财经记者:

  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是保障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方面有哪些工作考虑?

  张雁:

  谢谢您的提问。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和自然资源部四部委《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通过扩大增量、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推动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今年1—5月,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增停车位26.94万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3万个、提升9个百分点,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围绕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企业和群众高度关注取消二手车的限迁政策,这次《若干措施》要求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基于什么背景?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谢谢。

  盛秋平:

  正如你所提到的,二手车限迁一直是制约汽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问题。过去几年,国务院多次部署,相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推动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有企业和群众反映,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实施以来,少数地方对二手车“政策加码”,要求外地转入二手车也要达到国六标准,不允许国五排放标准车辆迁入。同时,还有部分地方违反国家已有规定,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阻碍了二手车跨区域自由流通,限制了企业经营,抑制了群众汽车消费需求,各方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的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并发挥我部驻地方特办作用,跟踪各地政策落实进展,做好督导检查,确保政策全面实施、尽快见效。谢谢。

  邢慧娜:
  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先到这儿。感谢盛秋平副部长和几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参与!

来源:国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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