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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适用)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专业

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适用)


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为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制订本方案。

01

测试目的




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四个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1、专业兴趣与潜力

2、语言表达能力

3、逻辑思维能力

4、人文素养、思想道德与心理素质



02

测试内容




1、专业基础

要求考生对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知识,对行业现状、职业环境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了解,对数字比较敏感。

2、阅读与文字表达能力

要求考生快速准确阅读文章,能准确表达对人、事物或价值观的看法,思路清晰,逻辑清楚。

3、逻辑思维能力

要求考生具备正确、合理思考的能力。即对事物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判断、推理的能力,采用科学的逻辑方法,准确而有条理地表达自己思维过程的能力。包括对图形、语词概念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4、人文素养、思想道德与心理素质

要求考生具备基本的人文知识与素养,对涉及社会生活以及会计职业相关的案例或者问题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心理健康,树立准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03

测试形式、时间与地点




测试形式:操作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21年4月25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测试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校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04

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专业基础(45)

2、阅读与文字表达能力(20)

3、逻辑思维能力(20)

4、人文素养、思想道德与心理素质(15)



05

测试组织




成立会计专业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制订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试;负责处理本专业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笔试考评组,考评组成员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每组设组长1人,成员不少于4名。考评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笔试成绩评定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一经发现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得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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