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一剂“心灵处方” 管用!

“心灵处方”


案情回顾





















康某(父亲)和赵某(母亲)2009年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大女儿14岁,小儿子8岁。由于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矛盾越积越深,2022年两人开始分居,而后双方感情越来越淡漠,两个孩子也一直跟随母亲和外公外婆共同生活。虽然双方都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康某主张儿子由其抚养,女儿由赵某抚养,房屋平均分配;而赵某则主张两孩子都由其抚养,房屋归自己所有,向康某给付房屋折价款。




两个孩子都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父母离婚往往会给孩子带来很多无形的伤害,还是要问一下孩子们的想法!














于是,承办法官对孩子们进行了单独询问。在询问过程中,孩子们表示如果父母离婚,他们更愿意跟随母亲赵某生活,当试探性询问他们是否愿意跟随父亲生活时,孩子们则犹犹豫豫,顾虑颇多,甚至想到可能会离开母亲,眼泪就止不住地流……最后还是明确表示自己希望能继续和母亲一起生活


调解室里



















于虹法官将孩子的意愿告知赵某,赵某也希望两孩子都由自己抚养,但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不如康某,为了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才坚持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向康某给付房屋折价款。

承办法官随后将子女的意愿及赵某的想法告知康某,康某最初对此表示犹豫,并提出他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经过对双方意见的梳理后,承办法官将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交给康某,引导其理性看待离婚问题,将重点放在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上,尽量尊重未成年人子女的意见,降低父母离婚对未成年人带来的不利影响,引导双方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考虑财产分割问题。最终,康某同意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屋都归赵某所有,由赵某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并且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康某与赵某随案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嘱咐双方要好好培养、教育未成年子女,不要因父母的分开而造成孩子情感的缺失,在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与未成年子女进行当面沟通、交流,给予其充分的关心和爱护,使父母离异的未成年子女仍然能够获得来自双亲的关爱。


此案系金牛法院少年家事庭对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又一次积极尝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金牛法院将在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继续深入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平和且理性处理问题,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和谐、幸福、文明的家庭氛围。










供稿:于虹、吴超靓

编辑:樊慧洁

一审:陆   露

二审:赵梓含

三审:陈   晴


JIN NIU FA YUAN





8号!8号!请您助力金牛法院案例“出圈”
走进法庭体验沉浸式反诈→
金牛法院召开旧案化解及长期未结案清理督导会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