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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守初心 清风润桃李

6月27日,金牛法院联合金牛区纪委监委、金牛区教育局组织50余名教育系统干部旁听一起受贿罪案件。




案情回顾JIN NIU FA YUAN 

被告人代某某原系某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利用负责监督管理教育系统基建项目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食材供应业务、基建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某某等4人所送现金177.4万元。案发后被告人代某某家属代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

金牛法院以被告人代某某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控辩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清晰地还原出代某某一步步背离初心,甘被“围猎”,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此次庭审用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以案释法,警示着旁听干部坚定初心、守好法律底线。庭审后旁听干部纷纷表示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用案例警醒自己,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教育道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供稿:李力、罗莎

编辑:樊慧洁

一审:陆   露

二审:赵梓含

三审:陈   晴


JIN NIU F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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