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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润廷 陈勇:大学的第四项职能: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郑润廷 陈勇 高教研究前沿
2024-09-28

▲陈勇

摘    要:大学三职能确定至今已有20余年,在此期间我国高等教育经由大众化迈向了普及化。在对以往大学职能构建理路进行分析发现,办学模式的实体往往先于职能出现,职能是对办学模式的认定与导向。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办学实体如继续教育学院、开放大学等已经出现,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当下,推进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使之成为大学第四项职能,是理论和现实的双重需要。它将以教育补偿的方式实现对教育公平的承诺,它将以超越高等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形式给予其所在地区人们对于自我价值的确信。

关键词:终身学习;终身教育;大学职能

作者简介:郑润廷(1997—),男,山东淄博人,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陈勇(1975—),男,山东沂源人,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

文章来源成人教育,2023,43(03),1-7

基金:上海市终身教育研究会重点课题“民办培训机构服务市民终身学习的政策设计研究”,课题编号为SLERA202102。

梅贻琦在清华大学校长就职演讲中,首次提及“办大学应该有两种目的:一是研究学术,二是造就人才”。[1]1961年9月,《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作为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化的开端,[2]提出“生产劳动、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应以利于教学为出发点进行合理安排”,大学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功能同时在此被提及。但显然此时科研、社会服务的地位是弱于教学的,还不能称之为并列的三大职能。直到1998年8月29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才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同等地位以法条的形式固化下来。高等教育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系统,不断与新的外部环境建立连接,并与旧的外部环境切断连接,从一个旧的社会环境投向另一个新的社会环境中。在19世纪及以前,高等教育与宗教的关系密切;20世纪以来,高等教育与民族国家的政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21世纪,高等教育与企业界乃至整个社会的关系将会越来越密切。[3]当下的大学较之以往更加开放,其内部的人员、信息、资源与外界的交换频率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随着入学人数的扩张,大学正凭借其越来越大规模赋予人力资本的方式,越来越走向社会中央。空前的产学研结合、政校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正在重新塑造大学的具体样貌。

20世纪70年代,克拉克·克尔认为,在美国迈向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进程中,高等教育面临着各种各样复杂的矛盾与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重新考察。[4]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从1999年的10.5%[5]迅速增长到2021年的57.8%,[6]高等教育系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规模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从精英化阶段经由大众化阶段迈入了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的传统三大职能还能否适应当下高等教育的行动,是否需要引入新的职能以凸显对大学的发展导向,需要进行探讨与论证。

一、传统三职能的确立理路

目前对于大学三职能的观点存有一个误区,认为三职能就像大学的三个功能维度一般,各司其职负责解释某一领域的内容。还有学者更进一步认为,大学的所有职能都是广义社会服务的子项,社会服务是所有职能的最终归宿,如图1。“关于大学社会服务的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认为社会服务是大学的一种功能,而狭义上认为社会服务是大学的职能”。[7]在一些关于高校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中,对大学社会服务能力的评价是从科研、教学以及社会服务这三个主要板块展开的。[8,9]从三个职能维度对大学社会服务能力进行评价,由于指标的独立性原则,变相引入了一个错误的概念,即从一级指标的维度来看,预先认定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个维度的内容是独立的、互不相关的。但事实上,这三种职能早就彼此交融在一起,难以厘清。以大学开展的继续教育工作来说,它既是教学职能的体现,也是社会服务职能的体现。

大学的职能并非是功能维度的划分,而是办学模式的划分。从最早出现的大学以教学为主,到柏林大学以科研为主,再到威斯康星大学以社会服务为主,学界对大学各个职能达成的共识往往是以该职能为核心的大学出现后才形成的。由此可见,这三大职能之所以被承认,就在于它们各自代表了不同的大学办学模式。[10]在我国既有研究型大学,也有应用型大学,更近一步地细分还有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应用技能型[11]等诸多种类。对大学的办学进行分类并不意味着大学三职能中某些职能的丧失,只不过某种职能在其中发挥了更加主要的作用,正如上海大学转“一列纵队”为“四列纵队”,使前两者更加突出科学研究职能,使后两者更加突出人才培养职能,反映了不同类别大学的办学模式。

1999年之前,我国关于大学职能的讨论热度持续增长,在此期间出现了很多关于大学职能的论述,如改造社会、[12]国际文化交流[13]等。1999年后,对大学职能的讨论逐渐冷却下来,一方面是学界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另一方面,官方也以法条形式盖以定论。近十年来,关于大学职能的论题又被反复讨论,但还未就某一观点达成共识。胡锦涛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提出,大学应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四种职能,[14]但迄今未得到学界的广泛认同。高等教育的职能扩展,其实是大学“新办学模式出现——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在官方和学界的视野中得以确定下来”的过程。因而,新的办学模式的出现先于人们对职能定义的共同认可。新的职能出现不是停留在理论讨论层面得以确定的,而是对现实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认可。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文化传承创新”虽然在很多正式的场合被提出,却并没有得到学界的广泛认可,因为并不存在某种大学的办学模式为文化创新而生。

综上,大学的职能不仅是其作为一个复杂的学术组织应该承担的职责与义务,不仅仅是对大学“应然”的要求,[15]它还必须拥有特点突出的办学模式作为实体支撑,大学的职能应是对既往办学模式与未来办学导向的综合。

二、大学引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的必然性

(一)大学发展的必然性

在许多发达国家,高等学校成为开展继续教育的关键阵地。法国1984年颁布的《高等教育基本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大学必须在终身教育领域进行合作。13所大学联合建立了“终身教育巴黎大学中心”。[16]在美国的大学中,继续教育是发展最快且规模最大的部分,如今美国大学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扩大全体社会成员学习的机会,在终身教育思想下创建学习型社会。统计显示,在美国每年约有9 000万成人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项目,[17]而大学成为提供服务的重要力量。

大学三职能确立的理路已经证明了高等教育的概念正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着更新。社会不仅仅以财政支持的方式左右着学校的发展,也以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向劳动力市场的供应方施加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寻求在大学进行正规学习、非正规学习和非正式学习。马丁·特罗认为:在向学习型社会迈进的过程中,不仅正规教育向非正规学习渗透,非正规学习也向正规教育渗透,正是边界两侧不断增强的相互渗透和影响,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高等教育“向开放系统的广泛过渡”。[18]高等院校自创立之日起就兼容并包多元文化,是新思想的发源地,大学教师作为新思想的重要传播者,应当首先成为终身学习的推进者、导师和典范。[19]在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包容、终身学习氛围更加浓厚的大学中,教与学的双方在终身学习的思想下实现了对自我的超越,大学则通过转向学习型组织实现了对自身形态的超越。

(二)社会发展的必然性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作为我国教育的长期规划,提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然而,即使许多国家意识到了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重要性,并由政府主导出台了许多倡导性的政策,但从统计情况来看,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仍然处在较低水平。在2019年发布的最新的第三轮国际成人学习能力调查结果中,表现最好的日本在阅读方面低于2级水平的(含2级)占比为28%,计算方面低于2级水平的(含2级)占比为36%,[20]见图2。由此观之,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组织—学习者个人是从宏观到微观的透视。在过去,研究者们关注宏观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的构建研究,[21]关注微观的学习者个人研究。[22,23]但对中观层面——学习型组织的研究却相形见绌。人们如何产生终身学习的思想,以及人们如何将终身学习的动机转化到学习的实际活动,学习型组织可以提供思想来源和实现路径。“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24]的社会是宏观、中观、微观多层推进的体系化工作。大学拥有这个社会上众多的学者和专家,并且在设备和设施方面比任何组织机构都要优越,[25]大学正因为有了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职能,才使得学习者个人这个微观层面与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这个宏观层面建立了更加牢固的连接。

三、大学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的引入条件

对于大学新职能的引入,薛秀珍认为主要有三个标准:一是高等学校应该做什么;二是高等学校能做什么;三是“第四职能”不能损害前三个基本职能的有效实施。[26]见图3。但薛秀珍并没有区分这三个标准的内在逻辑。从既往大学职能的确立理路来看,“高等学校能做什么”和“新职能的引入不能损害其他原有职能”二者合并才是大学新职能引入的充分必要条件。前者说明大学职能的引入必须有以其作为标志的办学实体作为支撑,后者说明职能本身是个价值尺度,一种较大职能的扩展不能补偿对另一种较小职能的损害。而“高等学校应该做什么”则是一个既不必要也不充分条件,只能作为前两个必要充分条件的修饰或注脚。政府层面屡屡提及的“文化传承”职能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洪堡大学的例证也说明,即使大学不以某一时刻社会的即时需要为导向,也可以产生相应的职能并固化下来。

在下面的讨论中,将着重对两个充分必要条件展开论述,首先说明存在服务大学全民终身学习的办学模式,其次说明新职能的引入是对原本职能的扩展。

(一)存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办学模式

在刚刚进入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阶段,就有学者意识到原有的大学功能亟须扩展,应“变教育型大学为学习型大学,帮助学生融入学习型社会,为学习型社会提供学习的条件和环境”,[27]这是我国大学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出现的开端。对于这一职能的更确切表述,是王洪才提出的“大学的另一个新职能是推行终身教育”[28]与朱小峰提出的“积极参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的构建,是高等院校的应尽义务”。[29]在高等教育迈过大众化阶段进入普及化阶段之后,常规高等教育给社会整体带来的人力资本的积累效益感知正因为边际效应而衰减,大学更加广泛地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的出现也越来越必要。

2010年前后是高等继续教育发展的关键性时间节点。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云南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30]试点。广播电视大学向开放大学的转型体现出了人们对于大学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迫切需要。从大学提供继续教育到大学提供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融合发展更加深入,而其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特色也越加凸显。2011年1月5日审议通过的《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提及“普通学校应当发挥师资、科研、课程开发、场地、教学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服务”。1[31]原上海市教委终身教育处处长庄俭在一次座谈会上提到:“大学继续教育培训联盟因此快速发展,依托华东师大成立了老年教育培训中心、课程研究中心以及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等。”在此之后,高等教育与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开始在实际上建立了更深层次、更加广泛的连接。

先前已有学者提出建立“终身学习型大学”的设想,[32]这种形式的大学正随着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越来越广泛地出现。总体来说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依属于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或终身教育学院等,继续(终身)教育学院是由夜大学、函授教育等形式演化的产物;另一种是独立于普通大学的开放大学,开放大学是广播电视大学适应时代变化而升级的产物,它们与常规的学历教育相比,经费独立、办学独立,从而形成了一套自成体系的稳定办学模式。这两者已经从高等教育这个母体中孕育出来,并成为“终身学习型大学”的现实办学模式,越来越多的大学也相继加入到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终身教育形式中。因此,在大学中引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便有了实践基础。

(二)新的模式引入对原本三职能的扩展

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被人们视作大学的本质属性。职能首先是一种正向的功能,新的职能引入,是在现行职能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不是对原本职能的损害。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理路来看,科研职能的出现扩展了教学的内涵,而社会服务职能的出现为教学与科研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在十年前,北京大学展立新、[33]上海师范大学杨德广[34]等人就高等教育是否应该坚持“适应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讨论的实质是以社会需要为导向的办学模式是否对大学追求高深学问的传统造成了损害,更进一步来说,是社会服务职能是否对教学职能造成了损害。这样的争论因触及到了大学的基本性质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并最终产生了一个共识:社会服务与科学研究职能难以区分孰重孰轻,一种职能的更好发挥不能以损害另一种职能为前提,论述一个职能是否合理还要看这个职能是否损害了其他职能——以此来判断它是否是对大学精神的背弃。

1.教学职能

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大学教学职能的概念。常规意义上的教学是知识从教师流向学生的单向过程,伴随着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引入的还有终身教育思想与终身学习思想。前者强调知识自上而下的传递过程,个体在其中是被动的;后者强调知识的自下而上的传递过程,个体在其中是主动的。终身教育改变了以往对人的一生进行“学习—就业”二分的观念,从时间维度上将教育活动延长至人的一生。而终身学习思想则以塑造学习共同体的形式将大学师生的边界消融,使之连为一体。

这一职能的引入使得大学教学的主要对象由适龄人群扩展到了各个年龄阶段,将大学参与的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社区教育、老年大学等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涵盖其中。随着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的引入,教学的含义将获得空前的发展,教与学的主体不再仅仅是大学的教工与学生,而变为大学与社会的所有成员。

2.科研职能

高等教育追求高深学问的“认知理性”属性不应该以社会需要为转移,这是展立新所提出的论点。当下大学种类林林总总,学术研究型大学可谓凤毛麟角,更多的大学选择特色的办学模式,而这也是分类评价“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推进大学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大学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35]的根本目的。无论承认“适应论”及其内核“两个规律”与否,在我国,高等教育都是在适应社会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因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受惠于社会的发展,它的办学经费也越来越依赖于社会,这使其必须以社会的需要为转移(至少某一种类的高等教育需要以社会的需要为转移)。

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实际上指向的是一种新形态的高等教育,这种新形态的高等教育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使命,从而推动了产学研结合进入更深的发展层面。这当然不是对大学的背弃,相反,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认知理性的发展与向实。

3.社会服务职能

自建国起,我国教育的目的便得以明确,即“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36]而“人民”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在现实情况下,一所大学将对其服务的人民进行狭义上的界定。除了少数的央属、部属大学可以获得教育部财政资金的充分支持,在属地管理的制度下,绝大多数大学的办学经费依赖所在地区的教育财政。因而,无论是从招生名额的分配上还是社会服务的面向上,高等教育机构都表现出很强的地域特色,其社会服务对象往往以属地人民为主。

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的引入,使大学成为更加积极的终身教育(学习)活动的发起者和承担者,它将在现有社会服务的基础上,更加致力于开放场地设施和学习资源,构建互联互通的终身教育资源体系。通过参与学分银行、资历框架等基础制度建设,将社会服务的对象从属地人民扩展到全民。

四、大学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确立的意义

(一)对学习型社会的进一步促进

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往往与经济发达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经合组织发布的第三轮国际成人学习能力调查可知,发达国家的人均受教育水平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国家内部,从经济发达程度和人均受教育程度两个维度看,我国东部向西部呈阶梯式递减,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在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不均衡。虽然上海等城市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习型城市奖”,但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并不是某个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就可以全面地代表,人人、处处、时时可学是对它的定义,社会主义命运共同体的利益观念要求将社会中所有成员都涵盖其中,不论其地理位置与经济状况。

我国高等教育存在一定的均衡特色,是通过政策对地区经济发达程度不平衡的高等教育补偿,这种补偿在全国和地方范围内造就了层次分明、种类多样的高等教育资源布局。遍布全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将会成为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星星之火,不同地理位置、不同经济发达程度城市的人们对于继续教育的需求不同,对于他们的教育补偿不应该是学术理论的深度学习,而应该是应用技能的持续提升。高等教育东西部差异巨大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一些学术研究型学校并没有很好地满足人们对于终身学习的现实需要,而一些应用型、技能型的大学恰恰满足了这一点。因此,大学引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给予了渴望受到教育的人们对于自身价值的确信。而这些学校也通过这一职能参与了全国范围内学习型社会的整体构建。

(二)对大学无形围墙的进一步消解

高等院校的围墙有两个概念:一是指将人们排除在大学建筑物外侧的实体的围墙,二是指将人们排除在高等教育外侧的虚拟的围墙。此处围墙指的是后者,正如“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高等院校的围墙归根结底在人们心中。

社会服务职能的出现使大学转向为社会内部的功能性单位,这是大学围墙消解的第一个阶段。赠地学院的出现使一部分大学开始转向以社会需要为导向的办学模式,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的引入是对大学围墙更进一步的消解。高等教育以社会需要为导向的进一步分化,将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为办学目标的大学与社会进一步融合。如高志敏所言:“终身教育是对现行制度的超越;终身学习是对传统生活方式的超越;学习化社会则是一种社会形态的超越。”[37]大学在帮助完成外部社会超越的同时,完成着对于自身的超越。

虽然高等教育已经在普及化的路程上行稳致远,但高等教育作为准公共物品的性质没有改变,高等教育仍然是稀缺性的资源。大学的围墙不仅存在于建筑外部,也存在于人的心中。随着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的引入,更多正规、非正规、非正式的高等教育将作为带有更强公共色彩的物品普惠社会全体成员。正如“文字下乡”[38]一样,随着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要更加迫切,只有高等教育真正走向了普罗大众,人们对其观念的围墙才能得以消解。

大学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紧密地嵌入社会,这种嵌入方式不是对研究“无用之学”“高深学问”精神的背弃,而是大学从水平分化的角度对形态的扩展。新的形态的高等教育在与社会互动中找到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连接点,而这种新的形态的大学正以消除围墙的方式与社会更深入地连接。

五、结束语

大学职能的确定是个别讨论先于实践探索,而实践探索先于广泛共识,目前公认的大学三大职能都是按照此理路确定下来的。“适应论”是实用主义的观点,而“唯理派”[34]是理想主义的观点。我们可以倡导高等教育对认知理性的不断追求,但也不能忘记社会是高等教育得以扎根的基础。在大学职能的概念从功能维度向办学模式转变后,高等教育已经通过水平分化的方式使得这些观点和解,学术研究型大学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对高深学问的追求,应用研究型大学也以充分发挥某项职能的方式嵌入社会运行中。

伯顿·克拉克提出了著名的大学—政府—市场三角关系论,后两者构成了大学根植的主要环境,大学在保障内部规律的同时也要适应外部规律的变化。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既是政府的现实导向,也是市场的迫切需要。政府希望社会人力资本快速积累,而市场希望越来越多的“物美价廉”的教育补偿得以实现。公办初等、中等教育机构难以担负起如此多样化、专门化的社会需要,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又总是呈现出损害公平的倾向。实现教育公平,必须由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公办机构来主导,而这也是高等教育承担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历史使命的根本由来。

高等教育引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职能的意义不仅在于认定,还在于导向。在高等教育从规模式发展转为内涵式发展的当下,参与构建学习型社会是大学在高等教育边际效率减小的背景下提高全社会整体人力资本的必然选择。它将以教育补偿的方式实现对教育公平的承诺,将以超越高等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形式给予其所在地区人们对于自我价值的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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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于2005年7月29日审议通过,比《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早了5年。但后者条令更加健全,社会影响也更加广泛,在建设学习型城市中发挥了更加全面、显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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